但其中手持长枪的军士却占据大多数。步军对抗骑军,其实有没有披挂重甲并不重要,关键点还是在于武具而非防具。持刀的重装甲士,未必就比得过装配长枪的轻步兵。
乌桓全民皆兵,只要是男性那就都是骑手,不过虽然叫做骑兵,他们却也只能算是轻骑兵中的轻骑兵,莫说甲胄,便是是连马鞍都没有。
此类超轻骑手规模虽大,严格比较下来个体却不如汉家骑兵。或许在马术上更有优势,但列阵冲锋上却差远了。
原本维持紧密战阵,他们还有突破汉军逃出生天的可能,即便微薄渺茫,但确实有这可能。
但眼下骑阵散开,本就不算强劲的力量分到各处,又哪里还能突破敌阵。
“懦夫,一群懦夫!”
瞧见前方乱象,蹋顿额上绽起条条青筋。刚才看到汉将竟敢孤军深入与大部队脱节,他还暗自欢喜,冲在己方最前列的都是好手,除却一干贵族头领之外,还有各部的中坚力量。那两位张姓汉将既然托大,那便死在乱军之中好了。
誰曾想勇士们接连阵亡,交锋还没多久,死在两名汉将手中的勇士就已经超过百人,不过蹋顿并未因此慌乱,所谓蚁多咬死象,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只需要等到两名汉将体力不支再群而攻之,届时汉军主将身亡军心势必动摇,这时自己再领着卫士们冲于一线,只消凿穿敌军阵线,大局便能逆转。
可世事总是这样,它从不会按照你的预想发展,总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意外。
若非事情就发生在眼前,无论如何蹋顿也不会相信千余部族骑手竟会被两个汉将打成丧家之犬,居然被几声突如其来的吼叫給吓破了肝胆,所谓的勇士们惊慌失措,就这么自乱起阵脚来。
此际蹋顿心中除了羞耻之外,再也不剩下任何东西。千余乌桓骑手被两员汉将吓得到处乱跑,这已经不是奇耻大辱可以形容的了,无论结局如何,此战都是由他乌桓王来主导的,他必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被后人笑称为庸人废柴。
“本王在此,汉賊休得猖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