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只这两句,已足够表达所有。
在王娇娇之前,我曾经给自己设置过一个原则。“一旦我喜欢的人,心中有了其它人的话,我便一定会选择放弃。”
只因我无法接受自己的喜欢,心中还有其它的喜欢。
但在遇到王娇娇以后,我才发现,这个原则是多么的“吹弹可破”。
一个“被吸引”的人,是没有权力挑剔的。
可给了我信心去更进一步的,却是在那个春季运动会不久之后,所发生的一件事情。
六年级的我,早已不是那个,只会偷偷看着心中的喜欢,却永远不敢表示什么的懵懂少年。
确切的说,我从来就是一个,会把“暗恋”做的人尽皆知的人。
若要再讲的实事求是一些的话,就应该是,我压根就是一个,不知道什么叫做“暗恋”的人!
所以,王娇娇对我的每次“友好”,都被我心安理得地当成了,那是她对我俩“关系”的一种默许。
因为到了六年级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做到,趴在桌子上,睁着眼睛,歪着头,盯着她,一看就是一个中午了。
临近毕业,同学们之间的话题,便总会有意无意的,与“离别”二字,扯上关系。
从小,便对“离别”十分熟悉的我,自然并没有为此,去特意的准备过什么。
直到,那个看似平常的午后。
当我拿着,被我刷的干干净净的,我俩的饭盒,返回到座位上时,王娇娇突然对我说出了一个,惊天的秘密。
我之所以会用“惊天”二字,来形容这个所谓的“秘密”。
是因为这件从我认识王娇娇那天起,就已经存在的事实,张童竟然替她隐瞒了近三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