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江宁县令周瑞强调了一下,尽管他是询问了幕僚才刚刚知道的:“天子宫门,二台为阙!南朝伪陈,妄称天数尔!岂可僭越?!”
小陈一个头两个大!
我不就是把刘禹锡的是顺口一改吗?
《西塞山怀古》说“故垒萧萧芦荻秋”,西塞山是东吴故垒,可牛首山不是啊!
正好它当过南朝的双阙,可不就是“故阙”了吗?
问题是,人家隋唐不承认你的合法性啊!
东晋还马马虎虎,反正陈朝是绝不承认了,乱臣贼子谋朝篡位罢了!
尽管隋唐给梁、陈修了史书,算是正视这一历史阶段,可真要较真的话,隋唐还是认北朝为正朔。
比如王朝时代都一个“二王三恪”制度,一个正统王朝,都要封前朝的王室后裔爵位,称为二王後、三恪,给予王侯名号,赠予封邑,祭祀宗庙,以示尊敬,显示本朝所承继统绪的合法性,标明正统地位。
“恪”,表尊敬之意。
汉武帝便封了周朝后裔姬嘉为周子南君,位比列侯,封邑三千户。
曹魏代汉,曹丕封汉献帝为山阳公,曹魏灭蜀汉后,也封蜀汉后主刘禅为安乐公。
到了小陈家的陈朝,也曾封梁敬帝为“江阴王”,再改封萧季卿,以示梁朝传国至陈朝——
南朝这一系列,都是从汉朝“禅让”下来的。
隋朝,以北周、西魏两朝后裔为“二王後”。
唐玄宗最爱将这些东西改来改去,一会儿是以北魏、北周、隋三朝之后为三恪,一会儿是商朝、周朝、汉朝为三恪,然后又改回来。
总之,从来没有认为陈朝是正朔过,也不承认你们合法性!
“僭越称阙,大逆不道,此罪一也;”
“思念伪陈,不忠本朝,此罪二也;”
“‘如今四海为家日’,天子方以四海为家,着实狂悖无礼!此又一大罪,罪责三也!”
“如此,犯‘十恶不赦’之罪,不在八议论赎之限!”周县令大声恫吓着:“可判你当即‘枭首’,立即执行!”
陈成一呆,靠!
老子撞在这小小县令的手里,这么就要被……
当场砍头了?
……
皇权时代,最怕的事便是“僭越”。
所谓僭越,便是超越本分,地位低下的冒用在上的名义或器物。
王维王老师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按说他是状元及第,又早早地名扬四海,怎么官场数十年都混不出名堂?
这就是由于一场“黄狮子”事件。
王老师拿到状元时,二十刚出头,与众多才华横溢的人相聚岐王府,无数上流名士都被他的才华倾倒。“诸王、驸马、豪右、贵势之门,无不拂席迎之。宁王、薛王视为师友。”
岐王诗榜最高潮时,无人可威胁他榜首之位。
风光无限,可见一斑。
那时候他也是前途远大之人,及第后任职“太乐丞”,从八品下,专门负责皇家歌舞音乐类事务。
这在别的朝代可能不算啥太好的职位,可是在隋炀帝朝和李隆基朝就相当吃香了。
因为两个天子都爱好音乐,所以必然少不了经常见到天子,一来二去相熟了就有机会了。
隋炀帝时举孝廉的王绩,便是写“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的那位,就曾当过太乐丞。(还曾担任过南京六合县丞,他的经历和王维王昌龄是一样一样的,只是嫌当官给的酒少,以后就不干了。)
对于精通音律的王维而言,起步的官职很不错,加之与权贵们私交甚好,仕途无比光明。
可就在打算一展雄才时,“黄狮子”事件发生——
有人举报说,王维在帮天子彩排《五方狮子舞》的时候,私自偷看了一眼手下的伶人舞黄狮子。
天子着赭黄袍,这事实际上是从唐朝才开始的。《新唐书·车服志》说:“至唐高祖,以赭黄袍、巾带为常服……既而天子袍衫稍用赤黄,遂禁臣民服。”
从李渊开始,民间老百姓就不能穿赭黄色了。
黄狮子呢,意味至尊。
此后也只有皇帝到场的情况下,才可舞动。
此事一出,当即触怒天子,王维被贬为济州司仓参军——以后一直徘徊在低级官吏,直到受张九龄赏识才重回中枢朝堂。
按理说,这也不是大破天的事,而举报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