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么还真是让子弹飞啊!
黄老爷碉楼里面的鸿门宴那一段——
“六爷的死,壮烈!”黄老爷上来就撇清关系,一副看起来真诚的精明商人的样子,最后还绑了三个傀儡上来,要杀给张麻子看,从而为因为吃了一碗粉还是两碗粉而自剖腹证明自己清白的六子报仇。
另一方面,杀人也是立威嘛。
难道沈老爷也是要效法这一幕“苦肉计”来洗脱?
这沈七郎也是委屈巴巴,他声称这一切根本与自己无关,分明是底下兄弟们自作主张做的,自己不知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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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嘛,新任明府就要来就任,对临溪县来说,那是欢天喜地的大好事,临溪有这么好的明府,那是万民之福,购置各类物品,举行庆祝仪式,那是一桩大好事,可是临溪县的那帮衙役们,存心不办好事,才导致最后的群众事件来。
小陈忍不住嗤之以鼻:
还真是撇得干干净净啊!
就是漏洞也太多了吧!
首先,你好歹是一个“市令”,每天的工作,就是维持正常交易秩序,杜绝强买强卖的事情发生,正常的市场价格是多少,你会不知道?
从昨天和各位货主现场的交流来看,以前县衙“采购”,扣扣索索的事件也是时有发生,只是损失不大的话,最后大家都忍了而已,如果他们所言非虚,那你这可就是惯犯!
更何况,岳父大人还没有来就任呢,你怎么就知道他是一个好官,老百姓们人人都欢天喜地——这一听本来就是你们敛财的借口么。
沈白石听了沈七的狡辩,勃然大怒,喝道:“
临溪明府知不知,一丈毯,千两丝!
地不知寒人要暖!少夺人衣作地衣!——你这畜生,还在这里狺狺狂吠!”吼完又向柳察躬道歉说,这“临溪明府”是众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说的,实则这桩混账事完全是沈七和他那帮狐朋狗党所为,影响恶劣,对柳明府官声的影响是很大的,这也需要沈七一力担责!
小陈有点意外,自己的诗竟然也被沈老爷得知了?背起来还特别顺口的样子。
沈七被吼,也是可怜巴巴,指着小陈向对方求饶道:“三叔祖!七郎真的冤枉啊!别的不说,单就从这位小郎君约定收购的帛锦——”
就需要经过择茧、缫线、水煮、拣丝、练线、红蓝染、织布……
制造一匹素织的丝绸,需要至少两个工人,工作五天,这么复杂的工费,加上蚕丝费,一匹丝绸就可要近万钱了!
“侄孙就算再嚣张,给这位小郎君的酬劳,也不可能只有这么一点资财吧?那侄孙不是成心要激起对方的愤怒,让他与我不死不休么?”
“所以,真的是衙门里那些糊涂的家伙们,不识佳品,哪怕我交待了应当付给的钱财,也没有记在心上,才酿成这桩误会啊!”
衙门中的众人,纯粹是没有鉴赏能力,心说给一万多钱已经够多了,再给那对方真的是贪得无厌、无理取闹的奸商了。
哎,你别说,这也有理。沈七郎不愧是“市令”出身,对于商场中这些价格的拿捏,当真是十分清楚,而且这买卖双方的意向价格相差过于悬殊,也是注定要引发大矛盾的,沈七这么精明能干的人,肯定不会不注意这一点。
更何况小陈还是不能吃亏的主,敢盘剥到他的头上,他就敢于写诗,把事情宣扬到全县皆知。
可是他的说法,沈白石老先生并不接受,他气得胡须发抖,双腿战栗:“这畜生还敢狡辩!”挥舞手杖,就在沈七背上狠狠抽了三下,疼得对方嗷嗷直叫,只能连连告罪求饶。
“我也不知该如何处置啦!全凭柳明府发落!”沈白石气呼呼道。
柳察躬冷眼旁观了半天,没有发话,这时候道,自己清心寡欲,不爱奢华,并不需要给自己举办什么大型“就职典礼”,至于沈七和他的哥们的“一片好意”,他也心领了,采办的东西,如果日后县里办公可以用得上的,如纸笔灯烛,都可以留下来,只是缺少的价格,都需要一律补上来。
先前陈成已经垫过了一部分,这些钱该还给他。
至于沈七郎,念在“不知者不罪”的份上,姑且这回就绕了他,让他反省几日,以后莫要再犯了吧!
一听岳父大人的意思,是要宽宏大量,既往不咎了,小陈有些不满,因为在他看来,这对祖孙,分明就是在演“苦肉计”嘛!
但是又不好当面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