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入膏肓的人进了囚笼,而我也变成了那病入膏肓的人。
明明啊,我也成了那得绝症的人了。
我一直一直以为我终究成为了异类,一个人孤独而寂静的走完一生,最后孤独的死去,在这世间没有一丝留恋。
但是我遇到了你,你不知道我看你第一眼时,我的眼神有多么灼热,他仿佛在黑暗的人生中寻得了那一盏能够照亮他世界的明灯。
一见钟情?不,那不是一见钟情,那种感觉是只要遇到那个人,他就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他,这仿佛是深藏于灵魂深处的,这种无可救药代替了那种无可救药,我的心理战胜了我的生理!
遇到你,爱上你,好像是我一生的归宿!
商时序满足的将他的归宿拥抱在怀里,仿佛拥有了全世界。
这时候传来的灼热感再也不是恶心,而是那种心尖发麻,心满意足!
你是真正的能够解救我这个病入膏肓的病人的良药。
“商时序你好些了吗?”
“你还好吗?”
……
刚刚商时序的样子,真的吓到他了,那种满脸死寂,随时可去,毫无求生欲对世界没有留恋。
是经历过怎样的经历才会有这样的眼神?才会如此的厌弃这个世界,厌弃生命,厌弃自己!
“我好多了”商时序声音低沉,抱着怀里的人不愿松手。
张文峰安安静静地任他抱着,没有再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张文峰感到困意袭来,慢慢合上了双眼。商时序低头看着怀中人的睡颜,眼神温柔无比,轻轻在他额头落下一吻。
窗外,阳光正好,微风不燥。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宛如一场梦境。但商时序知道,这不是梦,因为他怀里的人是真实存在的。他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份温暖。
爱真的可以治愈,爱也可以疯魔!
他将张文峰抱到了休息室里面,温柔的给他盖上了被子。
商时序在床边静静的凝视着张文峰,他动作轻柔,轻轻地摸着张文峰的脸,声音喃喃自语,很小声很微弱,“我的明明啊,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说到这里,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这张脸,确实很好看,完美的遗传了他那风流快活的父亲。
容貌之上商时序敢保证他不会输给任何人,但是再好看的容貌也会随着时光的消逝逐渐的淡去。
那时候他年华已不在,他的明明会嫌弃他吗?
因为所爱,所以生所惧!
爱一个人真的太难,太难了,太难,太难了……他会主导着你的一切,但是你又觉得理所当然,你又心甘情愿,所以感情这东西永远是世界上最利的驯化利器!
它会让高位者成为最低阶的下位者!并永远臣服。
明明一个是成年男子,一个却是弱小的孩童,一个是上市公司千万亿的总裁,一个是一无所有的孤儿院孩子,身份差距,云泥之别!
这样的身份,这样的差距,但是商时序却没有感到任何的优越感。
…………
“你有没有看到时序啊?”徐州很忧心,结婚这种热闹场地,虽然他的亲朋好友并不多,但是元里逸的多啊,这种热闹场地真的不适合商时序,他现在很担心他的状况。
而且……
徐州看着手里面捧着的那一捧纯白色的玫瑰,他想要将这个送给商时序……
“商时序他不是在观礼台下吗?”元里逸很疑惑,商时序不是将徐州交给他之后,他就看到他从容不迫的下台了吗?
“找不到他了吗?”
“你这不是废话吗?我要是找到他还问你啊?”徐州翻了个白眼,元里逸这个话说得,有些废话文学在身上。
“我叫人找找?”元里逸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应该没有人敢惹到这家伙的头上吧,说不定这家伙早就回去了,也不可能走丢吧,他这别墅的。面积也才有商时序现在的那个一半大,也不可能走丢啊?毕竟那么大一个人,怎么可能会走丢?
“算了吧,他应该是回去了。”徐州有些低落的,看着手里面的那一捧纯白色的玫瑰,终究没有将它送给想要送的人,这一份祝福终究没有送出去……
看着徐州失落的样子,失落的情绪使他那双杏圆眼再也不圆润,长睫毛掩盖了他眼底的神色,表情委屈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狗,元里逸看不下去了,元里逸直接拉着他的手,“走,我带你去找他。”
徐州抬头,想要说不用了,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