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掌落在身上不可怕,可怕的是他扬起巴掌的那一瞬间,叶聿琛利用?吹狗哨效应,令姜梨畏惧他,不敢反抗他。
叶聿琛嫉妒羡慕又仰望原赫之,他深信原赫之能够成为香江的商业巨子,是因为原赫之高贵的出身。
姜梨觉得叶聿琛神经病,他白手起家,就要所有人跟他一样白手起家,有资源不利用是白痴!
婚后小半年,姜梨观原赫之做人做事,只觉得原家有原赫之,是原家的福气。
原三原四今年十二月就要报考香江大学的EmbA,根据给他们辅导的老师说,他们十拿九稳。
姜梨也是最近才知道,原三原四早就拿到了大学毕业证,除了担任原赫之的保镖外,他们五年前就在某家公司担任高管。
因为报考香江大学的EmbA,除了笔试外,还需要至少5年的管理工作经历。
这说明原三原四来到原赫之身边没多久,原赫之就为他们铺好了一条康庄大道。
而叶聿琛呢,给他挡刀的属下,死了就死了,还不如他的一桩生意重要。
一个毫无人格魅力的男人,也配跟天生领袖的原赫之相提并论!
原赫之洗完澡出来,看到姜梨正在敷眼膜,男人深邃漆黑的眼眸掠过她的无名指。
毫不意外,没有戴他送的那枚蓝钻戒指,而是戴着一枚金色蕾丝戒指,指甲是性感魅惑的酒红色,华丽又张扬的点缀着她香艳白腻的肌肤。
他随手把湿漉漉的毛巾丢向脏衣篓,又没有丢进去。
姜梨敷着眼膜的脸蛋看向原赫之,怎么感觉他视线火辣辣的。
“你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