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于灯神,玫瑰学派的那位天使就显得没有什么威胁力。
别说这里是贝克兰德,哪怕是在外面,那位天使也不一定能赢她。
还是先在贝克兰德待一段时间,就算那位神孽真的降临,身处贝克兰德,自己也足够自保。
……
第二天。
哈斯塔用过早餐,带着装着5800金镑的小箱子,乘坐马车前往巴伐特银行。
他很顺利存进800金镑,看着账面上趴着的1000金镑,露出满意的笑容。
中午时分,他在贝克兰德银行见到了格雷克,将装满5000金镑的小箱子递给格雷克。
格雷克让手下人将金镑收好,含笑道:“这么快就凑集这一笔钱,看来你最近的财政情况好转了不少。”
“前两日,上半年的收益刚好送来,这才有了这一笔闲钱。”
“哈哈,打算什么时候宴请我?”
“搬新家的时候。”
哈斯塔将自己最近要搬到皇后区的事情说了出来。
“国王大道3号街,我记得你们原先住址是在1号街那边吧?”
“嗯,那里的房子可不是一次协助警方破案能够换到。”
“那栋豪宅的地契目前应该在霍尔伯爵手中。”
“??”
哈斯塔微怔一下,霍尔伯爵那种大贵族也会跟伏尔泰进行赌博?
不怕影响自己的名声吗?
格雷克看出哈斯塔的心思,笑着解释道:“霍尔伯爵是从其他贵族手里面买下那栋豪宅,放着让它升值,这只是一起正常的投资。”
哈斯塔释然,好奇问道:“那栋房子大概需要多少金镑?”
格雷克伸出一根手指,“10万金镑起步。”
“……”
哈斯塔一下子就没有买回这栋祖宅的想法。
那可是10万金镑啊,他不知道要攒多久才能积攒这么多钱。
除非他出去烧杀抢掠一番,不然是很难凭借自己的努力赚到这一笔钱。
“不用那么着急,你还年轻。”
格雷克想了一下又压低声音道:“如果你能娶到奥黛丽小姐,我想霍尔伯爵是不介意将那栋豪宅当成礼物送给你。”
“……”
哈斯塔轻咳一声道:“格雷克你知道的,我这个人一向不喜欢吃软饭。”
“哈斯塔,奥黛丽小姐可是我们贝克兰德最耀眼的明珠,你真的就不动心?”
“……”
哈斯塔不想继续跟格雷克探讨这个问题,转而说起自己打算在希尔斯顿区开一间律师所的事情。
对于这件事,格雷克表现得很大方,说是早已经帮他在希尔斯顿区物色好一间律师所,只需要律师到位,就可以马上开张。
啧,有一位有钱有势的朋友真是好啊。
哈斯塔看了时间,邀请道:“时间不早了,一起出去吃个饭吧。”
“我可不想一下子就将你吃穷了。”
“嗯,有道理,那我就一个人去吃午餐了。”
“……你这样会失去我这个朋友的。”
“因为这点事情就失去的朋友,也就不算真正的朋友。”
格雷克笑了起来,让哈斯塔在前面带路,准备好好吃一顿。
……
午餐结束后,哈斯塔前往贝克兰德大学,在图书馆处借了两本言语类的书籍。
一本是古赫密斯语,一本是巨人语,都是贝克兰德大学一些老教授们倾注心血的作品。
看了下时间,距离佛伦讲师下课还有一段时间,哈斯塔就待在图书馆里面安静看书。
临近下午五点,佛伦讲师才结束授课。
两人结伴前往餐厅,当哈斯塔提及要在希尔斯顿区新开一间律师所时,佛伦讲师眼中满是羡慕之色。
在刚从贝克兰德大学毕业时,他也曾想在希尔斯顿区,这个贝克兰德最繁华的商业区开一间律师所。
可所需要的费用实在太高,而且光有钱还不够,还需要有人脉,法院那边可不会随便允许一个普通律师在这种地方开设律师所。
哈斯塔摊手道:“没办法,我那位朋友很擅长钞能力。”
佛伦讲师凑近一点道:“我们两个不也是朋友吗?”
“咳,我想你是太高估我的财政情况了。”
真要算目前可用资金,佛伦讲师绝对比他还要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