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带来了秋日的寒意,只有高悬空中的太阳,还残留着一丝夏日的痕迹。
在苦桥前往长桌厅的道路上。
“奥顿伯爵,您第一次上战场时有多大?”
双胞胎中的哥哥霍拉斯·雷德温饶有兴致的问道。
“啊,跟你现在这个年纪差不多。”
奥顿·马瑞魏斯伯爵答道,“其实去打仗还太小,但那个时候,我不得不去。”
“您说的是‘篡夺者之战’?”霍拉斯似乎想秀一下自己的历史常识。
“没错,当时担任‘国王之手’的是我的祖父欧文伯爵,他让我做他的侍从。
那时他年事已高,没有侥幸死在平叛的战斗中。
却被‘疯王’伊里斯二世流放,最后悲哀的死在狭海对岸的自由城邦……”
“真是遗憾~~”
为了迎合这番话里的意境,霍拉斯略带唏嘘的叹了口气……
这支前锋军队一共有五千余人,由多个家族的军队组成。
其中属于青亭岛的人马,就有一千余人。
他们装备精良,高举着象征青亭岛紫色葡萄的旗帜。
由骄傲的骑士、誓言骑士和自由骑手所组成,后面跟着大队的步兵,衣甲鲜明,刀枪如林。
与之相比,奥顿·马瑞魏斯伯爵麾下的士兵就显得狼狈得多。
他们大多穿着残破的皮甲,只有少数才拥有铁甲,甚至还有不少人只是穿着麻布。
有过战阵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样的士兵,脆弱得经不起一阵箭雨的洗礼。
为了支持蓝礼·拜拉席恩争夺王位,马瑞魏斯家族几乎将整个领地的地皮都翻了一遍。
这才征集出八百人士兵,其中大多数还是前脚在种地的农民。
“奥顿伯爵,您的士兵似乎有点弱不禁风啊!”霍拉斯口不择言地指出了这点。
虽然这支前锋的指挥官是奥顿·马瑞魏斯伯爵。
但真正属于他的士兵只有八百余人,剩下的都是各个家族七拼八凑出的部队。
其中雷德温家族就占了一千余人,而且士气高昂,装备最为精良。
这也是霍拉斯·雷德温说话的底气所在。
奥顿伯爵摸了摸大鼻头,倒也没有生气,坦承道:
“他们中的大多数,先前都是淳朴的平民百姓。
从没离开自己的村庄哪怕十里地,直到几个月前的一天,被我的命令征召来了。
于是他们穿着破烂的鞋子和破烂的衣服,在马瑞魏斯家族华美的旗帜下出发,也没带什么武器,只有镰刀、开锋的锄头,或把石块用皮索绑到棍子上制成的简陋锤子。
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
他们听过歌谣和故事,出发时心情迫切,梦想赢取财富和荣耀,甚至改变自己的身份,成为一名贵族。
战争仿佛是一场伟大的冒险,是大多数人做梦都梦不到的美妙历程……”
“接下来,他们会尝到战争的美妙滋味!”霍拉斯笑道。
在这位高贵的雷德温少爷看来,战争只会带来胜利和荣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对普通人来说,战场上的一点点滋味,便足以令他们崩溃。”
奥顿伯爵毫不客气道。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霍拉斯听得一愣。
“知道等待这些人的命运是什么吗?
他们会一次又一次参加战斗,多到数不清。
即使是第一百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人,也有可能在第一百零一次战斗时崩溃。
弟弟眼看着哥哥死去,父亲失去儿子,朋友的肚皮被斧头劈开,他还试图塞住自己的肠子。
他们也会看见带领自己上战场的领主被砍倒,另一个领主高声宣布他们现在属于他。
他们受的伤刚愈合一半,就又负上新伤。
从来吃不饱,鞋子在无休止的行军中逐渐解体,衣服烂成布条,许多人更因喝了脏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裤子里……
如果想要新靴子,或更暖和的斗篷,或生锈的铁半盔,他们就得从尸体上拿,或者从活人那儿偷。
当然,若是幸运打了胜战,他们便可以光明正大的掠夺。
杀牛宰羊,强女干女人,掠走财富。
某天,当他们环顾四周,意识到所有的朋友和亲人都已逝去,自己身边全都是陌生人,头上的旗帜也难以辨认时,已惶然不知身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