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里的学生,哪个不是各大洲各大国的天之骄子?家里头肯定不缺银子,过惯了娇生惯养的日子,来这儿吃点苦头,确实是有利于思甜,可打磨心境,提升抗压能力……成不成圣贤不知道,但我倒是挺赞同杨副校和曹老师的这番提案和举措。”
杨豪杰一脸哀怨,欲哭无泪的道:“遥想当年,我睡在精美雕花龙阳木的金漆大床上面,整晚都做着甜甜的美梦,自从那个万恶的破提议下来以后,床被拆了,换成了这种烂木头硬板床,躺得我腰疼,就当真一天好梦都没做过了,真的服了!我爹他什么都好,就是有的时候吧,忒轴,太不明事理了些……”
又转而向白衣剑修高飞说道:“你阿飞这些年勤奋练剑,早过惯了苦日子,可你有想过我这种人的感受嘛?唉,都别说了,由奢入俭有多难,你们是不会理解的,太痛苦了,简直生不如死,食堂的饭菜我已经好几年没去吃过了,看着就想吐,也就阿星乐意天天去!”
高飞眯着眼睛,一时语塞,不知该说些什么来怼回去。
凌真却是想说一句表示同情的贴心话语,自己过去的日子也极尽奢侈,现如今情况和杨少你是差不多的。
可就在话语刚到嘴边,寝室厕所里走出了一个人。
那人的出现,立时就让凌真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但见迈步走出的那人身材十分矮小,细细瘦瘦,比杨豪杰都要挨了半个头左右。
穿有一件黑色短衫,露出纤细如同筷子,无半分肌肉的白胳膊。
五官清秀,面容相貌颇为清秀。
而尤其吸引人瞩目的,是他那一对与生俱来的尖长耳朵,一左一右,高高竖起,和寻常人族有着显着差异。
“凌兄!”
那个长着精灵耳的可爱男生,一见到青袍年轻人凌真,毫不犹豫的激动叫了出来。
凌真亦是情绪起伏不小,亢奋的叫道:“是潘剑潘老弟,这么巧的啊,想不到会在这里又见到你!”
杨豪杰满腹狐疑,横竖不得其解,遂发问道:“怎么?难不成你们两个以前认识对方?”
那日在锦绣王朝的红粉镇上,凌真被东方即白单方面痛打了一顿,惨败当场,输得可谓是异常没有面子。
而那一幕,刚刚好就被一名来自万卉洲的百花族男孩看见了。
虽然实属意外,但凌真也因此而与那个拥有五彩本命剑“斑斓”的男孩,相互结缘认识,交换姓名,得知了双方姓甚名谁。
那时候的百花族精灵男孩潘剑,就已跟凌真表明了自己那一番行程的目的地,正是瀚蓝洲南部大海之上的那座通天岛。
要去找人族大帝诸葛结庐致谢,谢过大帝昔日的救父恩情后,再顺便再拜师诸葛,想要在海岛上砥砺剑道,强化修行。
在当时,本来凌真是可以在顺路的前提条件下,与之一同往南而行的。
可奈何,百花族人生来长有一对透明翅膀,能够随心所欲,飞往任何想去的地方,而凌真那会儿却还没有凭虚境大圆满的修为,实在是做不到不消耗真气来御风远游,困难得紧。
所以最后也就只能胡乱说了个“有事儿”的蹩脚理由,送别了有过一面之缘的男孩潘剑。
三年多已经过去,那个时候只有十七岁的潘剑,先如今,应该已经有弱冠之年了。
可这身高和体格,却是丝毫未长,与当年还一模一样,小得跟个十来岁出头的小男生似的。
如此看来,他的矮小瘦弱,并非是当时年岁太小的缘故。
而是因为这万卉洲百花族的那些“精灵”,都是这么一副小巧玲珑的模样,长不大,和人族有异。
凌真花了一些唾沫口水,简单把自己和潘剑初相识的经历说了出来。
当然,像自己被东方即白打得站不起来,这种不堪回首的往事,就跳过不提,直接就选择了没有去说。
没必要,他自觉挺丢人的,讲出来忒臊得慌。
在听了凌真的讲述后,杨豪杰恍然大悟,连连点头,道:“原来还有如此缘分呐,真是无巧不成书,看来凌兄弟你和潘少两人……不,准确来说是和我们整个寝,那都是有天注定的缘分啊,要不然怎的会如此之巧?仿佛冥冥之中有天定一样?”
凌真倒也是有些认可,笑道:“杨少所言有理,天地何其之大,怎么偏偏我就与你们相识了?那都是缘分使然。只有缘分到了,那才能够认识啊!”
高飞也是非常赞同这言论,“嗯”了一下,正色道:“凌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