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就去准备。”
老板匆匆忙忙往厨房走去,决定把店中所有酒肉给拿出来贡献三位大侠。
“这就对了嘛。”
秋金开怀大笑。
凌真心道:“这还差不多。”
酒足饭饱后,三人离开了酒铺,策马往山上赶去。
临近傍晚,天边已略有暮色。
纵马赶路,于那一座名为“方寸”的大山中穿行。
“为报一饭之恩,主动上山讨伐贼寇。”
秋金一脸闲适,“凌老弟,咱们现在干的这事儿,可算得上是‘游侠本色’了吧。”
青袍骑白马的凌真,他笑意淡漠,简单回了一句:“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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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一燃用鼻子不屑的“呸”了一下,“我们本就打算翻过这座山,一旦遇到前来寻衅之人,你姓秋的,断不会手下留情,还有甚好说的?白吃了李老板一顿酒肉,还自称什么‘游侠本色’,若论厚颜的功夫,你秋大叔当属世间第一!”
“喂喂,红毛怪,你这嘴巴里怎么一句好话都没有?”
秋金十分不爽的叫道,“我这好歹也算是在干好事,你不夸我也就罢了,为何还要骂我?”
“叮铃铃——”
正说着,忽有一阵轻灵的声音陡然传来。
原是马脚不慎绊到了一根离地不高的丝线,丝线上绑着的几个铃铛同时响起,声不绝耳。
不多时,七名神情凶狠的汉子,大模大样的从草丛里跳了出来。
个个手中都持有明晃晃的锋利大砍刀。
为首的一人举着那柄大刀,怒瞪双眼,喝道:“哪儿来的小贼,敢擅闯我们噬魂寨的地界,这是赶着去投胎了?!”
其身后的一人,突然异常亢奋的大声叫了起来:“马,好马啊!”
七人闻言,一齐看向那匹枣栗色的高头大马。
仅一看,这眼睛立马便拔不出来了。
“爷们活了三十年,还是头一次见着这么俊的马呐!”
“这马要是拉到黑市去,少说能卖个四五千两!”
“不止不止,依我看,至少能卖八千两!”
“发了,哈哈,这下咱们哥几个儿发了!”
一伙人是七嘴八舌,聊得甚为激烈,欢欣鼓舞至极。
骑于紫雷后背处的秋金,低头凑近对叶一燃轻声道:“红毛怪,还好你扮作了男人的模样,否则,他们估计就该讨论怎么把你抓去当压寨夫人了。”
叶一燃朝后方狠狠白了一眼,嗔道:“我看啊,他们该讨论一下怎么把你抓去当奴才,让天下第一混蛋当寨中奴仆,挺有面子不是?”
秋金呵呵一笑,未再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