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是你做的,对,因为在他行恶的时候,他就不一定是一个好人了。
你如果不是因为看到的起因到结果而出手,那你也有罪。
但如果说是本案的一直存在着,子经历者绝对不会因为某些细节而去动手定时对方进行了很大的威胁和压迫。
才会让一个好人走向了恶劣的开端,动起了屠刀,杀向了坏人。
如果这一个刀杀向的是一个无辜的人,自然是要判死刑,来立法。
如果这刀挥向的是一个该死的恶人,他祸害了成千上万的人,这就是正当防卫,为民除害,应当减少并且鼓励这种行为。
但事情必须严查,到底是真还是假?
是否存在于保护伞来进行一系列的情况?
我们要维护法律的公平性质,更要监督法律的正确性,法律不合法的时候,我们要提出合理合法的事情,而不是不合法的事情。
因为我们不知道的案例太多了,这个法律为什么有这一条条约和背后的用意?我们并不知道的时候不可以随便的去乱说,也不可以恶意的去跟风。
我们要知道法律上的什么东西能说法律上的什么东西不能说,要清楚这个道理。
法律有些东西你是能说的,在法律上很多东西都存在法律。只要是一个物品,它就存在于法律,只要有一个纠纷,法律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谁能拿出来充分的证据,谁不能拿出充分的证据,这会导致事情的走向。
不能因为争议太大就吵吵结案,不能因为事情过于的影响巨大,而去内部处理我们应当去公之于众,让广大人民知道这个案件为什么这样判,为什么这个人会这样?
以后这个类型的还有人敢那样去冒险吗?如果说侵害女性,只用去牢里做三年。
是否会有人恶意的去使一些人进行对他人的侵害,那这个性质是否应当录入到法律之中?恶意使唤或者恶意侵害?
并非自身陷入一种意识而动了欲望行为的对对方的喜欢才这样做的。
或者说是执法者利用这个人的这1点来进行,告诉他进行某些行为,并且提供作案工具等等,这是否要上升档次甚至死刑的地步?
我想诸多法官都应当考虑一下,还有制定法律的。
出了问题你们一个也跑不了,坐在某一个位置上,那你应该履行某个位置的职责。
不是偏向于任何人,偏向于邪恶或者偏向于正义。如果说邪恶他做的对,那他就是对的,只不过你们把他说成了邪恶,他并不是邪恶的,这就是冤枉。
不能因为少数人的合法利益触碰到了大部分的人的利润,或者说是因为某人触碰了少部分人大量的利益来进行对对方宣判或者之类的。
对方做的事情是否有害死过人,这才是关键,对他做的事情或者说对于当事人是危险还是说有害?
这才是法律该评判的标准,更是怕你该处理的事情不是因为某个证,有某个证我就可以去避免这些行为,他就算有证他做的错那也是错的,无论他的证有多高级也要被吊销的。他在抢他犯了错,他也要去对法律做审判,因为他的证凌驾于法律之下,而不是法律之上,法律之上是真理,是子弹,是大炮,是核弹,是力量,公平,是善是好,是走向美好的未来,让以后的生活中不会出现于一些争斗,让人民群众更加的团结。
不会再通过一些非法的地步想要去获得一些利益,而是通过公平公正去竞争,去获得,也不会有一些人恶意引导别人。想自己有的没的,别人怎么挣来的,那肯定是有别人的经历,我们不能光看。结果而是要看看对方到底干了什么才能得到那些的。
特殊不能被公布,只需正义部门去,去进行先斩后奏。
他们的权益应当比任何人的权益更大,他们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普通法律不得审判他人任何权益,需有法律的制定者和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给予他这个特权的真理部门。
进行内部处理和内部性质的来判断对方的性质,因为他这样做是有他的选择,有他的原因。你们是否危害到这个…的未来?
如果说你被牵连到无辜,那就不是无辜的了,你要清楚的知道一个事实。如果说那个原子弹投放到广海是无辜的,有一大群受了害。
不,不,不!
真理降临的那一刻,你没有反抗的手段,那就应该接受真理,为你输了这场游戏你失败了,就算你是冤枉的也没用,因为你没有再战的资格了。
并且法律将由文字所描述,更不可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