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直接像强盗一样在家里“零元购”,看到啥拿啥。
“秦淮八艳”之一的柳如是便是遭遇了这样的事情。丈夫钱谦益去世后,她与年幼的女儿每日被亲戚堵门要钱,柳如是最后不堪欺辱,愤恨自缢,这才保全了丈夫的家产和女儿的名声。
清初小说《醒世姻缘传》也有一个类似的故事。故事中的显夫人本是朝廷官员的妻子,受封“诰命夫人”。可天有不测风云,丈夫和儿子先后去世,显夫人成了绝户家的寡妇。
可“诰命夫人”的头衔对亲戚来说并没有什么威慑力。家里值钱的东西统统被卷走。最后,还是因为亡夫的小妾有了身孕,男女还尚未可知,显夫人这才逃过身无分文、流落街头的命运。
第二种方式便是吃流水席,男户主死后,家中没有男丁,亲戚们就借吊唁之名逼迫绝户家中的女人大摆流水宴席。这种流水席会持续两三个月,周围的乡亲也会来凑热闹,把没有男性家庭成员的家当作免费大食堂,直到吃光全部财产。
如果绝户家里的女人拒不摆席,这些亲戚还会联合本地的乡绅“帮忙”变卖家里的田产,用这笔钱来摆流水席,直到把绝户家中的钱吃完为止。
第三种方式,也是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强行过继一个儿子。男户主死后,为了取得财产,本家亲戚会穷尽办法在同宗中选择应继之人作为嗣子,过继给没有男丁的绝户家,以此来延续绝户家的香火,继承绝户家的财产。
古代之所以会有吃绝户这种恐怖的制度,主要还是因为古代男尊女卑。女性在财产继承这一块,没有任何继承的权力。不过在清代,这种情况到是有所改变,据清代的《大清律例·户律》记载“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之人,所有亲女承受”。亲生女儿只有在确实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才被允许继承财产,属于财产继承顺位的末位,这较前代已经算是一大进步。
但在清代的现实情况中,满足条件由女儿继承户绝财产的情况少之又少,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财产都通过“吃绝户”的方式被瓜分殆尽。因为“吃绝户”的方式之多,花样之繁,完全让人瞠目结舌,这也是为什么在清代,虽然有法律规定,但亲生女儿几乎没有取得户绝财产的例子,因为都被本家亲戚通过“吃绝户”的方式抢走了。
而古代之所以会产生吃绝户的现象,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观念。在一个宗族中,女子被认为是“外姓人”,将财产交给女子就是交到了外人手中。与其这样还不如宗族亲戚来瓜分。
二是古代女子大多比较柔弱。遇到亲戚上门暴力抢夺,很难通过自己的力量逼退他们,因此只能任由亲戚肆意妄为。
三是官方层面的默许。即便在清律中有着财产继承的详细规定,但在绝大多数乡村之中,宗规族约就是最大的“法律”,“吃绝户”是历代沿袭下来的陋习,却被认为是维护宗族势力的“良方”。而朝廷的管辖权在当时又很难触及乡村,反而要依靠这些宗族长辈维护秩序,所以对于“吃绝户”这种事一直抱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归根结底,还是香火传承和男尊女卑的观念作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香火断绝”的男户主会被认为愧对先祖,是整个宗族的罪人,这也是男女地位不平等的根源。因为在古代女子不被认为可以延续香火!“吃绝户”本质上是观念在吃人!正因如此,古代人才会为了生一个男丁而不停的纳妾生子,其目的除了传宗接代外,还有就是为了防止自己死后被亲戚吃绝户的事情发生。
令人感到悲哀的是,清代的遗患继续在后世荼毒着女性。《民国民律草案》沿袭了清朝继承制度,将女人的继承权利限制在“无子”和“守志”的基础之上,将女儿的财产继承顺序排在继承人的最后一位。而在一些偏远地区,“吃绝户”的现象甚至流传至今。
段智鸣在了解了吃绝户的内容后,决定帮助刘巧云。
就在这时,刘巧云晕倒了。
段智鸣见状,连忙叫军医过来给刘巧云诊治。
军医在给刘巧云把玩脉后告诉段智鸣,刘巧云是因为怀孕,加上情绪激动,这才晕倒。
得知刘巧云怀孕了,段智鸣感到非常的高兴。因为刘巧云怀孕了,这就表明刘巧云在东宋的律法上有希望能拿回她被吃绝户的财产。
于是,段智鸣问道:“她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回皇上,九成是个男孩。”军医回答道。
听到军医的回答,段智鸣稍微松了一口气,但同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