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智鸣通过捕快说的话中出现的这一字两词,怀疑捕快的收入可能真的很低,而且低的超出自己的想象,要不然那个捕快在回答自己的问题时,也就不会在回答中加入“逼”和“三餐不饱”以及“一贫如洗”这强烈的一字两词的字眼。
段智鸣的怀疑确实没有错,捕快的收入确实是少得可怜。
据历史记载,捕快虽然相当于现代社会中的警察,是负责维护治安的执法人员,但却是当时社会中最低贱的人之一。因此,他们每年只有十两银子的收入,一个月连一两银子都不到。这样的收入,也就够捕快一个人吃饱饭而已,但却无法养活家人。
于是,为了有足够的钱来养活家人,改善自己的生活,捕快只好去贪污,收受贿赂。
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捕快的地位虽然低贱,但并不代表他们不懂得“靠山吃山”。
通常,捕快靠敲诈勒索敛财。比如捕快奉命捉拿盗贼,他们往往会先向事主索取酒食、路费,案件如果没有侦破,对事主来说,既丢了钱财,还要在捕快这里被搜刮一道,蒙受双重损失。
至于一些心狠手辣的捕快,他们干脆有意挑选那些有过前科的富户,找个由头诬陷他们,然后慢慢敲诈勒索。假如遇到不识相的富户,捕快干脆直接把他扭送进衙门,来个屈打成招,到头来还是得拿钱消灾。这样一来,破了财不说,还要受一番皮肉之苦。
捕快还会侵吞赃物,这也是他们敛财的套路之一。通常,抓获盗贼后,州县官员都是命几名捕快一起去起获赃物,这就给了他们上下其手的机会。他们往往会以此为名肆意闯入百姓家里翻箱倒柜,趁机搜刮民财。或者是,起获的赃物,还没等到事主来认领,捕快就先自行瓜分一道。
利用职权敲诈勒索和侵吞赃物还不算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捕快往往和盗贼蛇鼠一窝、沆瀣一气,这才是他们最为可怕的地方。嘉庆年间官员卓秉恬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捕役藉盗贼以渔利,盗贼仗捕役为护符。这句话非常形象地概括了当时捕快和盗贼蛇鼠一窝、沆瀣一气的现实。
雍正皇帝的宠臣田文镜曾在一份奏章里直言,在各类衙役中,捕快最为狡猾,他们原本都是盗贼,后来改邪归正做了捕快,自然了解本地贼窝所在。捕快和相邻地区的同行互通消息,所以,他们往往能轻易获取盗贼下落的消息,他们捉贼自然像探囊取物一般容易。
捕快有这方面的优势,这使得他们一方面既有利于捉贼破案,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他们和盗贼勾结。嘉庆年间就有官员上奏称山东捕快和盗贼狼狈为奸,捕快和盗贼分赃,捕快也给盗贼们送信。
对于一些脑子好使的捕快来说,勾结盗贼就是他们成为“名捕”的不二法门,“名捕”要有保护盗贼的能力,当需要立功的时候,立刻就能把盗贼捉拿归案。清代刘衡和曾国藩等名臣都曾想改变“捕快和盗贼蛇鼠一窝”的弊政,但都收效甚微,直到清末也没能解决这个问题。
可以说,捕快贪污受贿,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收入过低,无法养家糊口。
为了证实自己的怀疑,段智鸣在第二天下了早朝后,就来到御书房,查阅了关于记载捕快的书籍,从中找到了关于捕快收入的内容。果然,书籍上记载证实了自己的怀疑,捕快的收入远远低于他的想象。
段智鸣联想到昨天那些因贪污而入狱的捕快说的话,不得不承认他们说的对,他们收受贿赂,确实是朝廷和他们的上司逼的。如果他们的收入足够他们养家糊口,那他们的确不会去冒着触犯国法的危险去贪污受贿。
通过捕快贪污受贿的原因,段智鸣现在不得不承认另外一个事实,那就是高薪养廉并不是错误的,而是对的。因为高薪养廉是保证官吏廉洁的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当然了,高薪养廉并不是要给官吏极高的工资去防范他们贪污,只是要确保官吏的工资足够他们和其家人的日常开销。如果一个官吏的收入无法满足自己和家人的日常开销,时间一长,别说官吏自己,就算是圣人,也会做出贪污腐败的事情出来。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为此,段智鸣决定,制定跟捕快有关的法律条文,在法律上提高捕快的收入。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根治捕快贪污屡禁不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