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的性格,大概很快就会放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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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花店买到的一束花,外表是精美的包装和丝带的蝴蝶结。
那一大捧花不仅仅颜色搭配得当,就连香味也扑鼻而来,新鲜的花瓣上还残留着晶莹的水滴。
但接过手后乱步又有些嫌弃,他觉得这捧花太显眼了,并且按照他对加织姐的了解,后者根本就不喜欢这么惹眼的花束。
所以他摇摇头,只从中抽取了两三朵粉色的小花,随手扯了一截丝带绑紧,就这样单手能拿住的花束才是最适合的。
“怎么会有人拿这么一大捧花啊,桌子就那么大,简直是太惹人注目了。”乱步一边说,一边啧啧两声摇摇头,“简直就和你那个发色一样惹眼啊。”
对于这种曾经能让人气得牙痒痒的话,现在的直哉已经十分平淡的接受了。他也学着乱步的样子换了小的花束,然后绑上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作为花店的老客户,加上长相不错的原因,店老板对直哉的印象十分深刻。所以她笑眯眯着解释了句:“这位先生每半个月都会来一次呢,每次都会带上很多东西,所以也很用心啦。”
她记得这位老顾客,因为从三年前,大概过半个月左右的样子,这位先生都会雷打不动的前来买花。并且每次都要求花样不重复,可以看出十分用心。
加上花店不远处就是一个医院,所以店老板怀疑是有一位久病卧床的病人。
小巧的花束确实一只手就能拿下,和以往花束沉甸甸的手感完全不同。
直哉低着头,他一扭头就看到身边人的侧脸,恍惚间才想起,这条路他还是第一次和另一个人一起走。
从花店前往医院的路上要经过一条巷子,然后是一段马路后,拐个弯就到了。
以往都是他一个人沉默走在路上,发个呆的功夫就到了地方。
但今天他总是忍耐着脾气,将走在前面自作主张的人拽回来。
明明就一条直直的路,但是乱步总是探头探脑的四处观察。而这一耽误,他才发现花的时间比预料之中的要久。
此时已经是傍晚了,虽然还不算太晚,但路边的店铺都相继亮起灯来。
借着店铺的玻璃墙面,乱步整理了领口和发型,摸了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