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哲低低笑了两声,依旧望着远处漫不经心地说:“对呀~”
沈言顺着他的目光往上看了看,没看出什么特别,他缩回了身子,闭上了嘴。
于思煜很轻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了。你决定好了,就给我打电话。我来安排。”
范哲的视线终于落了回来,他扯着嘴角笑了笑,说:“哎呀~还是我前男友靠谱。”说完之后,他便虚虚地撑了一下桌子站了起来,扔下句“我去趟洗手间”便走了。
沈言眼神微妙地看着他的背影,悄悄问于思煜:“他不会是为了你才过来的吧?”
“你知不知道他刚刚在看什么?”于思煜指了指天上,说,“他在看月亮。”
“难道是我们这的月亮比较圆?”沈言顺着于思煜指着的方向看了看,又嘟囔着两句,咕嘟咕嘟地喝完了杯子里的啤酒。
“人家有自己的白月光。”于思煜耐着性子跟沈言解释,“而且我觉得他不是真的去卫生间,多半是去抽烟了。”
“你怎么这么了解。看来你是真跟他谈过啊……”
“你少喝一点吧。”于思煜已经不想解释了,从沈言这直线下降的情商来看,他离烂醉已经是临门一脚了。
李之洲从位置上站了起来,说:“我去买蜂蜜茶。”
“李哥,我没醉,我清醒着呢。”沈言说话已经开始絮絮叨叨起来,“你也用不着吃醋,你看我哲哥长那模样,于思煜铁定是因为宛宛类卿才看上他的。”
于思煜当场气急败坏,“你特么少说两句会死吗?!”
李之洲垂下眼看了一眼于思煜,“原来宛宛类卿的出处在这。”
“宛宛类卿出处在甄嬛传。”于思煜缩了缩脖子,小声抵赖道。李之洲笑了笑,摸摸他的头,说:“我知道。”
李之洲在附近的便利店买了四瓶温的蜂蜜茶,一出门便看到了范哲。
他笔直地站在便利店外面的垃圾桶旁,低着头望着自己的脚尖,霓虹灯在他脸上薄薄地涂抹了一层五颜六色的色素,手指间夹着的烟又将他的指尖染出了一点橙红色。
他好像是站在一副潦草的油画里。
烂醉的颜色,清醒的人。
李之洲犹豫了一会,还是走了过去,递给他一瓶蜂蜜茶。
范哲抬起头看到李之洲时满脸的茫然,反应也有些迟钝,但很快他就调整了回来,嘴一咧就笑了起来:“哇哦,你人可真好。”
“不客气。”李之洲回他。
大概是怕薰着别人,范哲最后吸了一口后便在垃圾桶上摁熄了烟,偏过脸吐了口气,“你知不知道,小思他,嗯……于思煜在南方的时候养了条狗。”
“嗯。”李之洲幅度很小地点点头,“我看到过装着小狗的毛的相框。”
“是的,就是它。”范哲笑了两声,继续说道:“于思煜是不是总把相框藏在他的书包里。那书包里面还有别的东西,他一直没告诉我。是你的东西吧?”
李之洲迟疑了一会,还是选择坦诚地告诉了他,“是我写的信。”
“挺合理的。”范哲点点头,把脸摆正直视前方,“那小狗吧,不知道被谁抛弃在学校里。在于思煜入学前是我在养着。后来于思煜来了,我就放手了。他整个大学期间一直养着,大学毕业后就一块带走了。虽然照他那个性,“看到小狗可爱所以决定收养”这样的理由也说得过去。可他给我感觉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他并非在单纯地养狗,他是通过养那只被人抛弃的狗来赎自己的罪。”
李之洲没有说话,悄悄地攥紧了一点手上的塑料袋。
范哲好像知道他不会给出回应似的,自顾自地接着说:“我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就不开心。后来毕业好几年之后再次遇到他,他还是不开心。后来我跟他相处了快一年,他每天都强颜欢笑地过,把养狗当成自己的救赎。那时狗已经很老了,身体不行了,快去世的时候,他崩溃得自己也跟着病了一场。我说这些吧,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就是觉得你应该知道一下,他在南方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嗯。”李之洲很轻地应着,“你人也很好。”
“我吗?”范哲低声笑了两声,“我可不是。我是个卑劣的坏人。”他说着,下意识地去摸兜里的烟,想了想又忍住了,将手抽了出来,“我只是把于思煜当成我的小狗。看到他,我便知道原来抛弃了别人的人也会很痛苦。看到他回来找你,我便会想抛弃我的人会不会也有那么一天会回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