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激涕零,拜倒于华胥之前,誓以余生守护人间。遂以人类之躯,驭百万僵尸,守护一方安宁。》
韩笑摸了摸脑袋,这虽然是用文言文写的,但大概也能明白是啥意思。
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叫赢勾的将军,贼厉害,骁勇善战。有一天碰了禁术,变成了僵尸,失去了神志,变得以血为食,沦为了幽冥之地的恶魔。所到之处,赤地千里。后来碰到了一个叫华胥的大夫。运用法力引导赢勾的魂魄脱离那具魔化的身躯。再用僵尸血肉炼得丹药,使死者复生,赢勾的身体恢复了原状,赢勾感激涕零地拜倒在华胥面前,发誓要用自己的余生来守护人间。以人类之躯控制百万僵尸。守护一方安宁。
“我草,这不就是一个神话传说么,这群人吃丧尸血肉是为了这个啊,能控制百万僵尸,你别说还真挺诱人的。但是这群傻逼是怎么知道的这个故事啊,末世里面果然能活下来的人,都有点精神不正常,这种玩意也信,不过也能理解,末世前,不还是有很多人信死后能上天堂么”。韩笑心里嘀咕着。
“不过,可以肯定一点,他们控制不了僵尸,不然也不会全军覆没了,看着这人皮书像是现代制作的,如果他是从哪抄下来的,说不定还真有控制僵尸这种秘法,刚出来那会看到满是眼睛的怪物,好像就能控制住普通的丧尸。”韩笑还是对这种离谱的东西抱有怀疑的态度,不相信,但也没法证明他不对。
……
在城市里,浑身青灰色的,眼睛泛有淡淡粉光的小丧尸,来到电视塔前,用他的个修长的手指勾住水泥墩子,正一步一步地朝着塔顶爬去,速度不算快,但也比一般的攀岩者厉害的多,他好像有着无穷的力气,一直爬到塔顶,都没有休息过。
达到塔顶后,蹲在横梁上,张着大嘴,眼睛直直的看着月亮。像是在吸收月亮精华,也像是在发射什么信号……
韩笑揉了揉眼睛,这段故事不长,但看得他特别累,“休息两天,继续赶路吧,还真得有个车,这堆物资带不走,还真是让人心疼。”
韩笑吹灭蜡烛,沉沉的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