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比。
蒲幺美眼下倒是有些犯愁陈小秋的事,要想尽量安排妥当又要体面,还真有点难。
逛了一天下来,蒲幺美都没有看到合适的。
君美穿的高跟鞋脚都磨起泡了,两个人坐在陈家的小院里,蒲幺美难得客气的给君美泡了一杯茉莉花茶。
是用好看的陶瓷杯子泡的,香气扑鼻。
君美说:“我们这些菜市场出来的,就属你最有情调。”
蒲幺美皮笑肉不笑,她是菜市场里为数不多读了高中出来的,又特别喜欢文科,自然和普通妇女不同。蒲幺美眼里她从来没有把自己和王大婶、君美这些普通妇女相提并论。
她也曾年轻过,二十多岁的时候烫着大波浪,喜欢文学。
所以才会在进入单位的时候,被穿白衬衫的主管吸引……蒲幺美摇摇头,甩开那段尘封已久的记忆,回到君美脸上,她忽然看见君美端瓷杯的手上染着染发膏的颜色,指甲缝里也是。
君美大口的喝茶,茉莉花的清香冲淡了她早上吃的韭菜肉包。
蒲幺美烦躁起来,早知道就不该给君美拿瓷杯,虽然那个瓷杯底下有一点点豁口,但好歹也比给君美糟蹋了强。
家里的瓷器都是玉然知道蒲幺美喜欢,从读大学的地方背回来的。每次玉然都把瓷器保护得很好,用棉衣裹着,比裹自己的电脑还要认真。
蒲幺美觉得给君美用真的是浪费。
君美毫不知情,还在细细看瓷杯上的碎花,越看越觉得漂亮的东西果然是让人心情愉悦。改天她也要在家里放几个这样的杯子,等家里来客就给用上。
君美捧着杯子听见陈家外面的路上有嘈杂的声音,她推开阳台的玻璃门望出去,是蒲幺美的邻居陈爱华和她男人开着小货车出门。
君美脑子一动,忽然对蒲幺美说:“对了,小秋万一没考上大学,你可以考虑让她去电厂啊。”
“听说电厂最近一直在招工,里面工资虽然低点,但厂子正规离家近,说不定干久了还能有机会转正当正式员工呢。”
蒲幺美一听,立马问君美:“进电厂肯定是好,不是说电厂那边也不轻易要人要找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