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一般青梅竹马的情侣一般,他们俩的关系相当公开,但并不会成天腻在一块儿。两人时常互相到对方家中作客,和对方的家人共进晚餐或打麻将。我也常常充当电灯泡。直子会将她的同学带来,四个人一起到动物园玩,或是去游泳、看电影等。不过,老实说,直子带来的女孩子可爱是可爱,水准显然是在我之上。我始终觉得还是公立高中的女孩子比较适合我,谈起话来比较自在,虽然她们是粗俗了些。我一点也弄不懂直子带来的女孩那可爱的脑袋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我想,或许她们也无法了解我这个人罢!
因此,木漉不再要我参加“四人约会”,以后就只有我、木漉、直子三个人一块儿出去玩,或是聊天什么的。说起来是有点畸形,但结果证明这才是最愉快、最完美的安排。一旦有第四个人加入,气氛就立刻变得很僵。我们三个人约会的时候,真像极了电视上的访谈节目,我是客人,木漉是脑筋灵活的主持人,直子则是助理。木漉总是扮演中心人物的角色,这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木漉确实有种喜欢冷笑的习惯,旁人常会误以为是傲慢,但他其实是个亲切而公正的人。我们在一起时,他总是特别留意,设法对直子和我同等待遇,又是说话又是开玩笑的,不让我们之中任何一个人觉得受到冷落。要是有任何一方始终保持缄默,他便会转去和他说话,说些和对方有关的话题。也许有人会觉得这么做太累人了,但事实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木漉有一种能随时意识到气氛变化、并巧妙应付的能力。同时更有种罕见的能力,能从对方无聊至极的谈话中,设法找出几个有趣的话题来。所以,和他聊天时,在不知不觉中你会以为自己很风趣,自己的人生也十分趣味。
不过,他绝不是那种社交人物。在学校里,他只和我一个人熟。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像他这么一个脑筋好、口才好的人,不往外头那一片广大的世界发挥他的能力,却自足于我们这小小的三人世界。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选择我作他的朋友。因为再怎么说,我都是既平凡又不起眼,只喜欢一个人看看书、听听音乐。并没有木漉那种随时驱走冷场、取悦他人的才干。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一拍即合,马上成了好朋友。他的父亲是个牙医师,出了名的医术好、收费高。
“这个星期天,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约会呀?我的女朋友念女校,她会带可爱的女孩来唷!”一认识,木漉立刻对我说。我也立刻答应。如此这般,我才认识直子。
我、木漉、直子,我们的三人约会于是频繁了起来。但只要木漉离开座位,我和直子便立即僵住了。两个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事实上,我和直子之间并没有共通的话题。没奈何,我们只得默默地喝水,或是开始拨弄桌上的东西,静静地等木漉回来。木漉一回来,又继续聊下去,直子不爱说话,而我又是个比较喜欢当听众的人,两人单独相处时我总觉得有些不自在。并不是合不来什么的,只是无话可说。
在木漉的丧礼过后两个礼拜,我曾和直子碰过一次面。我们约好在咖啡店碰头谈点事情,谈完之后就不知该说些什么了。我试着找了几个话题和她聊,但总是说到一半就接不下去了。而且直子在说话时总是多所设防。我老觉得她似乎对我有些不高与,只就不知道原因何在。之后,我便和她分手了,直到再次在中央线的电车中相遇为止的一年当中,我们不曾再见过面。
我想,直子之所以对我不高与,会不会是因为最后一个和木漉见面说话的人是我而不是她?这么说也许并不很妥当,但我似乎能理解她的心情。倘若可能,我情愿当时是她而不是我,然而事已至此,再怎么想也是枉然。
在五月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刚吃完中饭,木漉便邀我翘掉下午的课,一起去玩撞球。
我对下午的课也是没啥兴趣,两人于是走出校门,晃呀晃的下了坡路往港口方向走去,然后走进一家撞球俱乐部玩了四局。第一局我赢得相当轻松,木漉便突然认真了起来,赢了其余三局。按照事先的约定,我付了钱。奇的是,打球时他居然一句玩笑话也不说。结束之后,我们各抽了一支菸。
“你今天怎么这么严肃呢?”我问道。
“我今天不想输嘛!”木漉满足地笑道。
就在当天晚上,木漉死在家中的车库里,他将橡皮管接到N360的排气管上,再用橡胶胶带封死窗口,然后便发动引擎。我不知道究竟花了多久时间他才死去。
总之,一直等到他的双亲探过亲戚的病回家,将车库门打开放车子时,才发现他早已气绝。当时车上的收音机还开着,雨刷上夹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