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反而因为年龄相仿而格外热情亲近。
这些部落散布在大山之中,平时也很少有机会互相熟悉,有的部落地盘临近,还多有纷争,所以彼此之间总带着一层隔阂。此次盛会聚集在苗人谷中,日日歌舞宴席不断,从白天欢庆到夜晚,各部落间的感情迅速拉近,甚至已经有年轻的男女互相看对了眼,山歌唱着唱着就拉着手进了林子。
这种原始又热烈的情绪弥漫在山谷里,虽说苗王的正经寿宴只有一日,但他们才不管这些,载歌载舞又一连热闹了十几天。
入夜,煜轩站在山坡上,看着下面的篝火和欢腾的人群,连夜风中都是烈酒和烤肉的香气,不禁欣然感叹——那个被罂粟笼罩了一年多的半人半鬼的修罗场,终于焕发了生机,恢复到从前欣欣向荣的样子,甚至比从前更有活力。
苗王静静来到他身边,也看着山下的篝火,微笑道:“怎么样,想不想出去看看大山外头的天地?”
煜轩一怔,旋即低下头,摇了摇头。
苗王淡淡笑道:“你看山下这些部落首领,他们之所以能欢聚一堂,看上去亲密得就像一家人,这里头大有门道...前些日子多亏了那汉人女子与我一一道明这中间的讲究,提前做了安排,用她的话说,这叫做‘分而治之’,彼此牵制,她又给我讲了些‘合纵连横’和‘远交近攻’的法子,大约很快就能用得上...煜轩啊,你一直跟着我,已经算是年轻人之中有些见识的人了,但是你也看到了,咱们这些祖祖辈辈都在深山里的人,如何敌得过外头那些汉人?恐怕连他们几句挑拨的话都识不破!咱们看上去比他们更强壮,更不怕死,但实则是最脆弱的...没有脑子,只有蛮力,注定是要被奴役的,我已经看见了那一天...”
煜轩心头一震,刚想脱口而出“谁敢奴役咱们,我就跟他拼命,大不了同归于尽!”但话还没出口,已经意识到,这正是苗王所说的蛮力...事实上,他们已经被奴役了一整年,除了宁死不屈,还真的没有任何办法自救。
苗王深深叹息:“我或许还可以装聋作哑,就这样活完这辈子,但是你不行啊!煜轩,你还这么年轻,世道已经变了,咱们已经睁开的眼睛不能再闭上,不能装作什么都没看见!我知道你想在苗疆有一番作为,但正是因为这样,你的眼睛才不能只盯着苗疆,要看到三山五岳,塞北江南,要看尽这天下的风云!小子,走吧,跟着她走,我听巫族人说她还是这江湖上有名的人物,你跟着她总能多些见识!等你回来,咱们苗疆的天地就不一样了!”
苗王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情绪激动,有些喘息,煜轩急忙抚着他胸口,担忧地说道:“可是...可是苗人谷...”
“别婆婆妈妈的!”苗王怒斥煜轩,“你要是真担心这里,就快些学会那些本事,这才是长长久久保住这里的法子!老头子我还没死呢,这场寿辰宴过后,总能维持个一两年的太平,你的时间也不多,速去速回吧!”
又过了好几天,各部落终于尽兴了,陆续离开了苗人谷,欢声笑语,满载而归,有的小伙子甚至还多了媳妇。
辰兮和巫族青年们也收拾行囊准备离开,煜轩高兴地加入了队伍,除了他还有七八个来自不同部落的苗人小伙,也决意随众人踏上远行。
苗王又为他们举办了欢送会,在三十几个小伙子轮番猛灌之下,辰兮终于有些醉意了,笑着学了好几支苗人女子的舞,跳起来差点被篝火烧了裙子。
山路崎岖,但一行人走在其间,脚步轻快,兴致盎然。有煜轩带路,才走了不多日,已经出了凤凰山山麓,向大路上靠近,再向前便是鄂州地界。
临近鄂州,辰兮不免想起鬼孟婆来,当初她的老巢便在鄂邑...不知道她如今怎么样了,伤势可复原了么?那些被石家村收养的孩子可还好?周寻意回到起云峰可别忘了给人家送钱...
正想着,忽然看见前头大道旁边站着几个人,个个都很熟悉——
辰兮哑然失笑:“孟...孟大娘,长生、化蝶,你们怎么在这儿?这位——想必就是——”
“单绍秋。”那人歪歪地站着,不知身体何处有残疾,“初次见面,却是再次闻声,少主,幸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