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变其局,而竟不能咸革其深弊矣。
二十一年,加都督扬州诸兵事。太宗讨不孝,废太子与太宗檄文并到,骁问其长史景正曰:“何以抉择?”正对曰:“君岂有三公之命邪?”骁对曰:“我一介武夫,何敢贪三公?”正对曰:“君藩牧吴越,都督全州,三公二台之外,几位极人臣。今太子、小狼王者,并秦家血脉,又各言据理,君既无登三公之心,何以弃此而从彼邪?若有差池,欲复求州牧,其可得乎?但守境安民,谨防山越生事,足矣。”骁从其言,遂保境而不示向背,并报书太宗与废太子,言山越窥伺,不能迁身。案,时皇朝诸部,青州齐文宣公、兖州魏武庄公、交州九真武安公、凉州王平、益州刘提及骁并不示依从,惟圣王以雍州、明王以荆州、豫州以州牧严豫方卒而为洛阳遣使所发,得以兵助废太子。而太宗以并州精甲,从二赵幽、冀之骑士,势力甚盛,遂得克废太子。
昌武四年,病卒,时年六十六,谥曰壮武,追赠征东将军、扬州牧、都督扬州诸兵事。骁凡六子:全、子平、瞻、坦、惠、敬。
全字子安,官至扬州治中,袭爵,后以贿坐法,除爵以偿。子平本名与圣王讳同,圣王既崩,太宗以王入太庙,诏四海避王讳,遂以字行,官至司隶记室。瞻字子望,官至领军中尉。坦字子阔,未仕,以祖资营田业于寻阳。惠字子明,官至司空祭酒。敬字子肃,官至沛郡太守。
骁之为人,公私分明。凡对公事,每持正严明,沈肃刚猛,人知不可犯,未尝敢怀奸。其接私客,每温润若玉,细语轻声,使人如沐春风,以是扬州士民常相语曰:“张扬州之待公,若夏日,使人汗流浃背;张扬州之待私,若冬日,使人不觉冷肃。”其判明公私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