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恬静的睡去,不由感慨起来。
方宁只觉得男人真到了关键时候,无用得很,掏出手里调配好的泻药,悉数灌进了那些乌鸦嘴里。
若真全剖开乌鸦的肚肠,拿出尸体的碎肉,估计沈昱下辈子还得被啄屁股。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沈昱的屁股一命,自然也是福报。
方宁如此想着,将那群乌鸦扔了出去,静等它们的排泄物,转而指着那三具分不清谁是谁的尸首道:“可有把握能找到致命伤?”
沈昱摇头,不敢讲话说全,“我且试试。”
“尸身坏烂至此,需用井水不断冲去表面蛆虫、秽污,等尸首全然干净了,才可以分清哪些伤痕是重伤,哪些是轻伤。”沈昱将尸身的正反两面都翻开检查,眉头不住的皱起,现下血肉与衣衫粘连,完全不辩伤口。
他出门,从井口打了三盆凉水,交给方宁道:“你一点点灌进他们的血肉里,配合我将淤血逼出去,先从阿木开始。”
方宁接过沈昱手里的瓢勺,跟着沈昱从阿木的头顶、颚骨前囟、发髻,双眼等处一点点浇灌而下,最终停在小腹的位置,“肠壁有血痕,不似之前的伤口都已泛白,这是死前伤。”
沈昱点头,用手指丈量起伤口,目光落在阿木泛白的肋骨上,摩挲着伤痕,“凡被快利武器划破皮肉,死前必有血痕,而这一刀,凶手用了极大的力道,所以肠穿肚烂。你看肋骨的位置,刀刃所过之处,都有二三划痕,这是因为凶器恰好卡在阿木肋骨,拔不出来,用了极大的力道,上下推动,这才将刀刃翘出。”
方宁皱眉,暗觉不对,“若是一刀破开肚皮,正中肋骨,凶手的力道得是极大,李书生恐怕没有这有大的蛮力。”
“凶器应是一柄长刀,长五寸,头尖尾宽,呈塔状。”沈昱低低说这,目光落在一旁阿杰的刀上,用手比划了一下,声音更沉了些。
很快,他对着阿杰的尸体检查起来,可惜阿杰是这三具尸身中被啃咬得最厉害的一具,髋骨与耻骨都已不知所踪,若不是凭着衣料,甚至难辨男女。
“师兄,这副模样,大罗神仙来了都束手无策,要不换一具瞧瞧?”方宁见沈昱站在原地,迟迟不动手,只以为他已是穷途。
谁想,沈昱出门,从地上乌鸦的排泄物里找出一根半指长的骨骼,拼凑间,将阿杰的尸身拼回七八,拿出墨笔,将阿杰的骨头从上至下描绘一遍,最后停在耻骨的位置,喃喃自语,“怎会如此?”
方宁寻着沈昱手里的动作也是一惊,阿杰的耻骨上,伤痕极其狭长,几乎是一刀将整个耻骨劈开,连着筋络的位置全部被活活劈断,而耻骨衔接处,还有一凹陷,将凶器的形状刻了进去。
那是阿木的斧头,由于形状稀奇,之前方宁和沈昱还多看了几眼,不会有错。
“他们是相互用各自的武器砍杀而亡的。但身上还有别的武器伤痕,形似棍棒。”沈昱用手剥开铁骨的肉,果然看见阿木与阿杰的手脚处,都有圆弧的伤痕,借着方宁手里的清水,将满是血污的手清洗了一遍,目光从犹豫到坚定。
死者是世上唯一不会有所欺瞒的人,即便再不可能,若除去所有的可能性,那便是唯一的解法。
方宁一路观察运输队众人,知道阿木与阿杰形同手足,若是互相砍杀而亡,必有隐情,追问道:“师兄,可否知道他们三人,死亡的顺序?”
沈昱锁眉不语,转而观察起最后一副尸首,李书生。
沈昱似有发现,将里里外外的骨骸都翻找了一遍,转而笃定道:“右手食指,少了根指头。若我没记错,那上有一根翠绿扳指,应值不少钱。”
方宁思索着被乌鸦衔走的可能性,分析道:“那扳指坚硬非常,若被乌鸦吃了,那乌鸦早就肠穿肚烂,可能性不大。这缺失的骨节处,好似被利器砍断,疮口齐整,是死后伤,凶手可能是杀了他后,想拿走值钱的物件,却因淤血将手指变得粗大,无奈之下,只好将那书生的手指砍断。”
沈昱认可地点头,借着油灯,将李书生的皮肉骨骸一寸寸检查,直至看见头骨处有丝丝裂缝,旋即意识到什么,将指腹伸进阿木与阿杰的口鼻中,不知扣了多久,带出些许粘液,细闻之下,道:“若我没猜错,那书生应先是被人一拳锤晕,后脑的脑骨已有裂痕。晕倒之际,被阿木与阿杰瞧见,本想将他们救下,与凶手缠斗,这也是为何他们身上还有些棍棒伤,但很快被迷香扰乱心神,将对方错当成凶手,二人缠斗至此。那书生便被人用阿木的斧头砍断肋骨,失血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