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得来的?”
武文丽下意识就说是朋友送的,方剑阳立马就抓住她的语柄,问是何人送的,什么样的朋友,如此大方,居然送她价值千万的跑车。
眼看又要落于下风,对方律师赶紧打断方剑阳的话,向法官表示反对,称原告律师故意挑起无关紧要的话题试图逃避被告对原告的控诉。
法官站在被告律师那边。
方剑也并不气馁,又说:“那好吧,原告的法拉利是否来历不明我也不追究,我现在只想说的是,既然被告律师也认为凡事有果必有因,那么我的当事人,为何会指使莫愁袭击打砸你的车呢?这里头,应该还有别的原因吧。”
然后,就轮到凌阳说话。
凌阳并没有立即解释,而是问一群陪审团:“诸位,问一个问题。假若你的车子被人刻意堵住,出不去,也移不动。而对方又分明是故意的。请问你们会怎么办?”
陪审团们想了一会,都未给出答案。
凌阳便说:“对方拒不让道,与之沟通,还被骂了一头一脸。所以,我只好出此下策了。请问被告律师,我做错了吗?”
被告律师冷静回应:“虽情有可原,但原告你的做法却是错了,因为你损害了被告人的财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损害他人财物者,理应照价赔偿。”
方剑阳立马说:“被告律师在偷梁换柱。我想,有人堵住我的去路,换作任何人要么绕道走,要么扫清障碍。我的当事人无路可走的情况下,只好自己扫清障碍。这有错吗?”
方剑阳语气犀利:“就是因为被告的车子价值千万,所以她笃定,无人敢损毁她的车子,这才抱着有恃无恐的想法堵住我的当事人的去路,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称作钓鱼犯法。也就是故意逼迫当事人做出犯法之事。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在道德上,更是可耻的行为。”
当然,方剑阳这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法律可不讲什么原由或是过程,它只讲结果,不管武文丽做了何等事,凌阳砸车是事实,不容抵赖,双方就围着这个问题僵持不下。
也因为双方僵持不下,所以法官只好暂且休庭,并在私底下问双方是否和解。这事儿,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身为法官也为难呀。
武文丽冷哼一声,表示不愿和解,要把官司进行到底。因为她相信自己就算有错,但事出有因,到时候罪名也会被减轻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