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有节奏地发力,自行车的车轮飞速转动起来。
夜晚的街道空无一人。
庄超英的车技越来越好,时速快要接近四十迈了。
不一会儿,庄超英就来到了黑市。
这次来黑市,没有遇到那个熟悉的阿全。
阿全的朋友阿邦,阿邦正坐在摊位后面,百无聊赖地摆弄着面前的磁带。
庄超英走上前去,阿邦抬起头,仔细地打量着庄超英,似乎在努力回忆着什么。
片刻后,阿邦的眼睛突然一亮,站起身来:“你是、是,庄哥!”
庄超英微微点头:“阿邦,今天不卖手表了,改卖磁带了?”
阿邦笑了起来、搓了搓手:“我们就是什么挣钱卖什么,哪有什么固定的东西卖,庄哥,想买什么?”
庄超英摆了摆手:“我就是过来买些吃的。”
阿邦听后,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容并未减退:“庄哥,你要是买吃的,那我就不陪着你了,摊上少不了人。”
说罢,他便坐了下来,继续摆弄着磁带。
庄超英从阿邦的摊位上离开。
没走多远,就看到在一个卖旧衣服的摊位旁边,一男一女正鬼鬼祟祟地拿着什么东西,那东西很小,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不清究竟是什么。
庄超英推着车、走近一看,原来是个精致的玉瓶子。
那男人看上去能有三十多岁,头发有些凌乱。
他看到庄超英走近,眼睛一亮:“这位同志,有兴趣?”
庄超英微微眯起眼睛,仔细地看了看玉瓶子,没有立刻说话。
那男人见状,赶紧用胳膊肘怼了怼旁边的媳妇。“来人了!”
女人转过头,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嘴里小声嘟囔着:“废物玩意儿,什么都得我出面,没我这个家就得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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