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好的年代,也会有一些烂人混在其中。
像他们村的李满金,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吃喝嫖赌,好吃懒做,样样精通。
这已经是他第二次计划并参与偷狗,还勾结了外人。可以来说是贼心不死,死性不改。
像这些整天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偷狗贼,哪里比得上在军队里待过的二叔他们。二叔带着村里的民兵,立马组织起来,悄悄摸到那个干涸的水沟里。
全程保持着在部队里的作战状态,没有发出一点东西。在那些偷狗贼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摸到了那个干涸的水沟里,把前后退路全部堵死。
冲在最前面的李长歌,手里拿着一根皮鞭。
这是他二叔李善民给他的。
让他拿皮鞭的原因是他的力气太大,拿棍子的话,容易把人给打死,拿皮鞭正合适。
现在是大正月的天还冷,都穿的比较厚。
要是旁人拿皮鞭抽人,基本上都会被厚厚的棉衣给挡住,不管怎么打,都不会太痛。
可要是让力气非常大的李长歌去拿皮鞭抽人,那效果可就不一样了,绝对不是一般的痛。
就算穿再厚的棉袄,也不一定能挡住。
摸到那个干涸的水沟边上,听到里面的交谈声。
“李满金这个狗日的在干什么?说好的让他找机会,怎么到现在还没找到机会?天这么冷,我想快一点儿吃上热乎乎的炖狗肉,暖暖身子!”
听到这话,李长歌瞬间加速奔跑,一跃而起,稳稳当当的落进水沟里,面对那几个偷狗贼。
还没等那些偷狗贼反应过来,上去就是一鞭。
“啪——”
紧接着就是偷狗贼的一阵惨叫声。
“都喜欢偷狗是吧?喜欢吃我家养的狗,身上的狗肉是吧?我让你喜欢吃!让你喜欢吃!”
李长歌一边骂着,一边挥舞鞭子狂抽。
“啪——”
“啪——”
“啪——”
随着鞭子的鞭打声,那几个偷狗贼没一个能站得起来的。只要有一个想起身,就会被李长歌一鞭子抽倒在地上,像是陀螺一样,被多抽两鞭子。
偷狗贼身上棉袄外的棉布,被直接抽裂开。
把里面有些发黑的一团团棉花棉絮露出来。
“别打了!别打了!我错了!我错了!”
“我再也不偷狗了!我再也不偷狗了!”
这个干涸的小水沟活动空间本来就少,再加上弯弯曲曲的,一旦倒地,想要站起来,却没那么容易,就连跑路,都不容易跑得掉。
四个偷狗贼,被李长歌一个人拿着鞭子稳稳地压制在水沟里,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蜷缩着身子,本能地用护住脑袋等重要部位。
二叔李善民和村里的民兵都在旁边,堵住各条退路,站在那里看戏,任由李长歌发挥。
一旦有发现偷狗贼跑路,他们就会立即动手。
农村人对待偷狗贼,那就是往死里打。
只要不打出人命,基本上没人会计较这事儿。
包括处理相关案件的有关部门也不会管。
大家都十分默契的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看着李长歌一个人把四个偷狗贼抽得嗷嗷叫,以至于有一个民兵忍不住开口感叹道:
“长歌是真猛,他要是进部队,肯定能成兵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