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抓它的毛发,它像个慈祥的姐姐,只是默默地看着,伸长舌头哈气。
每次宋坤回朝的时候,彪哥大老远就知道了,欢快的跑来迎接。
......
宋坤渐渐想了起来,他见到彪哥最后一面的情景。
彪哥无力的趴在地上,耷拉着眼皮。
宋坤听闻彪哥病重,他快马加鞭的从咸阳回到伊吾。
当彪哥嗅到主人的味道,它用尽全身力气,想要站立起来,却没有办法。
它见到主人飞奔而来,咧嘴笑了,尾巴轻轻地摇着。
宋坤见到它这副模样,心里很难受,抿嘴不语,轻轻地将其抱在怀里,抚摸着它的毛发。
他哽咽着说道:“对不起,跟着我,让你受苦了。”
彪哥把头埋低,艰难的咧嘴,用尽全身力气,舔了舔主人的手,就当做回应了主人的话。
一如当年它刚学会睁眼的时候,也是这样亲昵。
没过多久,它就彻底断了气。
它靠着强大的意志力,坚持了整整十天。
当见到主人最后一面时,它终于可以放心的闭上双眼。
如同小时候那样,躺睡在主人的怀抱里,被轻轻摇晃。
“嗷呜——”
彪哥的儿子,仰天长啸,紧接着,是一群群狼悲嚎,仿佛在恭送。
宋坤在皇宫里,为彪哥修建了一间豪华陵墓,甚至立了碑,把尸首放入棺椁中,还有许多陪葬品。
在他心里,彪哥不止是一匹狼,还是他曾经最亲密的伙伴。
宋坤沉默着,他走到彪哥的墓碑前,站了许久。
“还是时不时会想起你,以为你依旧在我身边。”
“结果,你都离开我十二年了,哈哈。”
宋坤无奈苦笑,到底是人老了,总会犯点迷糊。
当初,挛鞮依见他那么难受,曾经带来一只小狼崽。
只是宋坤再也没有了年轻时的激情,又或者说,他不需要了。
曾经养过宠物的人,亲身经历过生离死别,大概率不会再养第二只。
从养小动物的第一天起,就埋下了一颗悲伤的种子。
......
秦朝百万大军,集结的速度很快,嬴政一共派遣了五位将军。
这次大型战争,是秦朝青黄交接的时刻。
本次出征,只有李信一个老人!其他全是新人,平均年龄28岁。
是不是很大胆?
嬴政之所以做出这样的抉择,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本次战争的战线会拉得非常长,能打多远就打多远,怕老将军身子扛不住;
二、老将军在军中的威望极高,这可是百万大军呀,嬴政不可能将这么强大的阵容交给他们;
三、嬴政打算培养新人,只有经过血与铁的洗礼,年轻人才能成长,一个时代应该有一个时代的英雄。
这五位将军,除了李信、王贲、白辛云之外,另外两个,也是将门之后。
至于蒙恬和蒙毅......
蒙恬已经确认加入勍朝,蒙毅则是接管了他兄长的郎中令职位,负责守卫咸阳宫的安危。
“姑父,我来啦!”
“哈哈哈,好好好!”宋坤热情的揽住蒙恬的肩膀。
秦朝三个月前就已经发兵,勍朝迟迟没有出征,等的就是蒙恬!
“什么时候开战?”
“随时可以。”
蒙恬也是个直性子,看得出来,他很期待。
说实话,姬姓蒙氏这层关系,可是让王翦和白仲羡慕得很呢。
秦勍两军实力不相上下,几乎都是同个模子出来的。
两朝建立了军事学院,交流军事经验,任何将军想要上战场指挥,必须取得结业证明。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当然在亲家手下打工是最好的。
蒙恬选择北上,嬴政想都没想,直接答应。
为什么?因为姬姓蒙氏在秦朝的势力太强大了,现在他们主动削弱自己,何乐而不为呢?
“阿华、阿夏,出门在外,切勿莽撞,可一定要听你表兄的话。”
“儿臣收到!”
宋坤微笑点头,他望向蒙恬。
“走,出发!”
蒙恬刚想行拜礼,结果就看见,姑父自顾自的上了军队前列的马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