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昱济,你再说一遍。”姜至顿时脸色阴沉。
“如果我是为了得到萧逸,早在大学的时候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坐上萧太太的位置,为什么我要辛辛苦苦的干这吃力不讨好的事,八年,我明明可以喝喝咖啡逛逛街,轻轻松松的度过,为什么非得跟在你这种白眼狼身后,给你擦屁股!”
酒精是最好的催化剂,姜至能感受到它在自己的体内叫醒每个细胞,使她做出一些平时不敢做的事。
盛昱济,他的全名,在还没出道的时候的名字。
姜至只有在她真的生气的时候会喊他全名,这是第二次。上一次是因为他把她心爱的网球弄丢了,足足有一个多月没有理他。
他不知道那个网球对她有多重要,如果他知道那是她外公送她的临终礼物,他一定不敢去玩,更不会弄丢。
这一次,她为什么生气,盛昱有些发愣。
姜至抿嘴,神色坦然,就连说起狠话也是这样平静。
她想到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时候他刚回国不久,鲜衣怒马的少年,身高体阔站在她身边足足高出了两个头。那时候的他也是这样口无遮拦,但姜至不屑跟小屁孩吵,总是冷眼看他发脾气,也不乐意去讨好他,等过一会儿他自个就会好。
这次她有些压抑不住自己的火气,也不管眼前这个男人是什么身份,被误解的滋味太难受了,她需要发泄。
“你……”盛昱不敢再说下去,他回过神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姜至觉得再待下去她不知道还会做什么事,抓起桌上的提包摇摇晃晃的就走了。
湖边的风很大,没有外套的姜至被风吹的瑟瑟发抖,忍不住懊恼自己太粗心。
“早知道就不嘴嗨了。”
越走越冷,周围的灯光也越来越暗。之前坐的那条船也不知道去了哪,竟然找不到了。
在原地转了几圈的姜至只能原路返回,细高跟磨的她脚疼。这可是她花了一个月的工资买的鞋,还以为贵有贵的道理,没想到中看不中用,不适合的东西再贵也总有被嫌弃的一天。
快到大门口了,姜至却被人拦了下来。
“哟,这是哪里的仙女掉入凡尘了?比电视里的嫦娥还漂亮呢。”
说话的是一个骑摩托的男人,身穿一件皮夹克,一条黑色紧身皮裤。身后还跟着两辆敞篷跑车,里面的人正对她吹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