钞》) 。
前所问者,今条示之。心本无象,而森罗万象皆由心现。心本非法(法即事也,世间凡可以名目者通谓之法),而一切诸法,皆由心显。故曰无象而为万象之主,非法而为诸法之宗(宗者,归趣之义,如江汉朝宗于海。又主质之义,以诸法莫不以心为体故)。
你在前面所问的问题,现在一条一条来说明。心本来没有形象,而森罗万象都由心所呈现。心本来不是法,(法就是事,世间凡是有名称的,通通称为法)而一切诸法,都由心来显明。所以说:心无象而为万象之主,心非法而为诸法之宗(宗:是归趣的意思,如江河的水流向大海;又是本质的意思,因为诸法无不是以心为本体)。
生佛体同,有何差别。差别何可名同。汝将相用,混而为体。故有此问。生佛体本无二。其不同者,乃迷悟顺逆于体之相用耳。生迷逆于体,佛悟顺于体。迷逆悟顺之相与用,则天地悬殊也。
(你提问说:) "众生与佛,本体相同,有什么差别?如果有差别,又怎么可以名为相同?" —— 这是因为你把相和用,混认为是本体。所以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众生与佛,就本体来说没有区别。只是由于存在对这个本体迷惑、觉悟,随顺、违逆的差别,从而导致相和用也不同罢了。众生迷惑违逆于本体,佛陀觉悟随顺于本体。那么迷惑违逆的众生与觉悟随顺的佛陀,二者的相与用,自然就天差地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