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已经在庄子里住了好几日,这些日子里,他深深感受到大哥的情义。
每一天,大哥都带着他最爱的酒菜来找他饮酒谈心,虽然李寻欢到了夜里总是止不住咳嗽,可是大哥的心意他不忍心辜负。
于是,他饮的更多了,但他依旧喝不醉,不能彻底地醉倒在这个他长大又离开、离开又回来的地方。
他只在那日见了诗音一面,他设想过很多次他们重逢的场景,或歇斯底里,或相对无言。他想了很多见面时应当说的话,但真正见了面,那些话都成了空白。
诗音隔着桌案看着他,就像一个寻常的亲戚相见,互相问候胖瘦,叹息彼此的衰老。
如此寻常,如此正常,仿佛……仿佛他们从前的那些千疮百孔,全都不复存在。
但李寻欢知道,每一道伤口都存在,哪怕愈合了,也会留下疤痕,那些疤痕提示着从前的疼痛,一次又一次。
“或许我应当快点走,我本就不应该在这里,等抓到了梅花盗,我就该启程。”李寻欢想着。
但他很快又想起了提及乐乐时,大哥眉宇间的忧虑,甚至还潜藏着一丝恐惧。
乐乐确实有倾国之貌,如果在乱世之中,这样的相貌是绝顶之灾。可如今天下昌平,只要行事谨慎些,又能出什么祸端呢?
但李寻欢回想着大哥表情,总觉得似乎大哥隐瞒了关于乐乐的什么事情,那一定是一些十分关键的事情,让大哥都生出恐惧之色来。
“或许我该等一等。”李寻欢忧郁地想着。
“李叔叔!”清脆的声音由远及近,像一串风铃被风儿吹起。
李寻欢抬眸望去,梅林中小姑娘踏雪而来,红衣踏白雪,风姿正飒飒。
她身旁正跟着小云,两人拂开一簇簇红梅,向冷香小筑走来。
那火红的斗篷像一团火,灼灼逼人,这团火离他越来越近,他仿佛也感受到了火焰的温暖。
“见过李叔叔。”胭脂拉着龙小云给李寻欢见礼,龙小云不情不愿地行了个礼,一想到面前站着的是他讨厌了许多年的李寻欢,他就不自在极了。
李寻欢赶忙让两人进内入座,他有些惊喜地问道:“乐乐、小云,你们怎得过来了,冬日寒凉,你们快些过来烤火。”
胭脂甜甜一笑道:“那日见得匆忙,今日特来再拜见长辈。”
李寻欢看着两个小辈微微泛红的脸,不由心疼地说道:“这样冷的天气,唉……”李寻欢虽然在叹气,可眼睛却极为明亮,笑意蔓延到他眼角的每一条纹路上。
李寻欢的相貌无疑是十分俊美的,岁月又为他沉淀了一种成熟的魅力,当他展颜一笑时,更胜昔日探花郎的风采。
龙小云想到因为岁月的流逝,父亲日益壮硕的身板,虽然愈发显得威武,可是对比眼前的李寻欢,龙小云默默低下了头。
胭脂好奇地望着李寻欢的手,道:“李叔叔,我听说您的小李飞刀,没有射不中的东西,这是真的吗?”
若是旁人被如此询问,必然要沉下脸色,但李寻欢只觉得小侄女天真可爱,有些好奇心又如何呢?于是笑着说道:“只是比旁人射的准些,于是得了些赞誉罢了。”
龙小云闻言道:“我师父的铁剑能急如快电,点到谁的咽喉谁就要死,只留下一条血痕,却不知小李飞刀能不能做到?”
李寻欢闻言微微皱眉,小云年纪尚幼,口中却动辄生死,更重要的是他还没有与之匹配的能力,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
“你说的,可是‘嵩阳铁剑’郭嵩阳?”
龙小云骄傲点头,虽然他并不喜欢郭嵩阳,可却已经很熟练地把这位兵器榜第四拿出来撑大旗了。
李寻欢淡淡一笑,他望向乖巧的胭脂,柔声问道:“乐乐喜欢梅花吗?”
胭脂配合点头:“喜欢。”
李寻欢指了指冷香小筑外的那片火红的梅林,问道:“最喜欢哪一朵?”
胭脂粲然一笑,随即定定说道:“最高的那一朵,整片梅林最高的那棵树上最高枝头的那一朵。”
“好,那便就要那一朵。”李寻欢道。
青天白日、冰天雪地,是瞬息间的贯日白虹,是霎那间的彗星扫月,银白的刀光闪过,瞬息之间,飞刀已经过了一个来回。
“乐乐,张开手。”李寻欢温言道。
胭脂张开了她的手掌,这是极美的手,纤纤玉指、修长秀窄,白皙得仿佛在莹莹发光。然后这只手上就出现了一朵花,一朵冬日里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