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从前是个流民,被掌柜的从流民堆里挑出来收留了,这才成了跑堂。
当流民的时候,李三怕自己在流民堆里睡一觉起来就缺胳膊少腿了,等成了跑堂,他本以为当上跑堂是幸福生活的开始,但很快就发现这是个容易掉脑袋的活儿。
此刻,李三和掌柜的在帐台后紧紧的抱在一起,一动也不敢动。
客栈里已经是遍地横尸,只有一男一女安稳地坐着,客栈外一群手握短刀、长棍的江湖人凶狠地瞪着里面的人,却丝毫不敢进来。
李三声音颤抖地小声问道:“掌、掌柜的,咱们不是开客栈的吗?咋、咋还死这许多人呢?你招我的时候可没说这是介样的啊!”
掌柜的往台子里头挤了挤,没好气的说道:“哼,要不是一个月死了仨跑堂,我至于到流民堆里挑你吗?要知道,在我这当跑堂包吃包住,还有月钱可拿,从前要不是身家清白、踏实肯干的还进不来呢。”
李三听了一个月死了仨前辈,吓得浑身一哆嗦,哭丧着脸道:“掌柜的,你这也太不地道了,有这事儿你不早说?”
掌柜的不屑一顾:“说了你就不来了?在流民堆里,保不准哪天你就躺锅里了,死都不是个饱死鬼。在我这,你好歹还养出点肉来,变成鬼也比旁人壮实,能少受点欺负。”
李三被掌柜的说的一愣一愣的,觉得好像有点道理,饱死鬼总好过饿死鬼啊。
掌柜的看李三这副老实人的傻样,心头难得升起一丝丝不忍,低声宽慰道:
“甭想太多,死你前头的那三个也是倒霉,一个碰上个大爷要吃三斤牛肉,私宰牛肉可是大罪,咱们这客栈哪里弄得到那么多牛肉?那大爷一生气,推了他一把,好家伙,一推那是几丈的飞啊,结果人就死了。
另一个可就甭提了,手脚不干净,客人的菜,他想偷偷尝一口,可恰好那盘菜被客人的仇家偷偷投了毒,这下好了,七窍流血、当场发作,白白给人当了替死鬼。
最近的那个,唉,可怜见的,上菜的时候,碰上江湖人打架,搁那看热闹,江湖人的热闹是他能看的吗?一个飞镖飞偏了,正好扎他脑门上了,那血可是哗啦啦的流,当场人就不成了。”
掌柜的一边说,一边唏嘘不已,这客栈跑堂的死多了,周围知根知底的人家也不愿意来干,来客栈吃饭的也少了,他也只能做更多江湖人的生意,这样一来,风险可就更高了。
李三听得前辈的各种死法,人都听麻了,眼泪那是哗哗地往心里头咽。
呜呜呜——他还年轻,刚吃饱没几天,还不想死啊!
掌柜的又往里头挤了挤,拼命掩藏自己的身躯,今儿死的人太多,他也怕得很。
尤其是今日这一男一女,一看就不是寻常人。那姑娘美得出奇,好像下凡的仙子一般,哪怕掌柜的这么大年纪了,见了这姑娘一眼,心里也惊的一跳。
掌柜的觉得,说书先生说的那个什么“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宫里头的娘娘,应当就得要有这样的样貌。
而姑娘身边的那个少年,英俊为掌柜的平生所见之最。掌柜的觉得,自己年轻的时候要是能长成他那样,一定能成功入赘到地主老财家里去,不用起早贪黑地经营家传客栈。
并且,这少年不止长的俊,还是个狠角色,他就握着个铁片子,却在瞬息之间,将围攻上来的人杀得一干二净。
“嘶——惹不起、惹不起。”掌柜的默默地又缩了缩身躯。
掌柜的虽然说的小声,但胭脂天赋卓绝,自从幼年从母亲那儿得到《怜花宝鉴》后便勤学不辍,功力深厚,收放自如,哪怕是李寻欢当面也没看出胭脂居然身怀武功。
胭脂把听了掌柜的话,轻轻抬起广袖,遮住微微抽搐的唇角,这个客栈,还真是——多灾多难啊。不过都已经这样了,居然还没有关门大吉,掌柜的也算得上是意志顽强了。
阿飞冷冷地瞪着那些从门外探进来的凶狠目光,但凡他们敢前进半步,打扰到林小姐用饭,就要死在他的剑下。
听到胭脂这边停下了用饭,阿飞立刻回头,冰冷刺骨的眼神顿时柔软如春水,他看着桌上剩下的饭菜,面向门外坐了下来,开始飞剑客的“光盘行动”。
门外的人恨恨地盯着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子,杀了他们那么多人,居然还敢坐下来吃饭!要不是打不过……
至于一旁的胭脂,没有一个人的眼神敢往那儿飘,这可是少帮主一见倾心的人,谁敢乱看,以少帮主的狠辣,他可是真的会挖人眼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