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据不完全统计,如今纽约大约有2000多名“鼹鼠人。
他们因为各种原因进入了废弃的地铁通道,下水道,寻到一处栖身之所,
过着贫困,危险,却又相对自由的生活,常常一住就是几十年…
马丁成为鼹鼠人已经有五年时间了,他原本是古巴人,
来联邦快三十年了,当年坐在一艘小船里,从古巴偷渡到了佛罗里达。
刚到联邦时,他也曾憧憬过上美好的生活,无奈现实很骨感,他干了很多份工作,没有一样能做得长久。
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马丁越来越难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没有收入来源的他只能去街头流浪,马丁一开始还住政府的救济站,
但很快发现那里龙蛇混杂,待在那里不是被霸凌就是被抢劫,打架斗殴是日常,还有一大帮瘾君子和罪犯蠢蠢欲动。
断断续续在救济站待了几年之后,马丁终于忍不下去了,又重新回到街头流浪。
这一次流浪,他结识了不少遭遇相同的朋友,其中一位哥们,正好是传言中的“鼹鼠族”。
他告诉马丁,自己早就寻觅到一处很棒的地方,是一段废弃地铁通道的下水道。
于是马丁正式变成为了“鼹鼠族”的一员,一住就是五年。
老实说,在下水道的生活并不算太艰难,他住的地方,不远就附近就有个超市,每天都会扔很多临近过期的食物出来。
靠着这些勉强能吃的食物,马丁基本能做到“自给自足”。
他常常自嘲,这些是上帝赐予的食物。
也是在刚刚,马丁在拾取这些“上帝”赐予的食物时,被两个黑人用枪指着,上了一辆货车,带到了这。
就在马丁惶惶不安时,一辆黑色奔驰车打着灯从巷子的另一侧驶了过来。
刺眼的亮光让马丁忍不住用手挡住了眼睛。
砰!
两声开关车门的声音响起,接着伴随着一阵脚步声,灯光下,低着头的马丁看到三个人影站在了自己面前。
“来恩先生,就是他,这个鼹鼠知道您要找的那群人的下落!”
马丁听着这个熟悉的声音,忍不住扭头看去。
阴影里,一个黑不熘秋的瘦小身影站在那,用手直直的指着他。
马丁认的,这是常年光顾那家超市,零元购的一个黑人混混,两人之间的唯一交集就是马丁一次撞破了他的零元购,被他暴打了一顿。
“你知道那群狼人的下落!”
没等马丁想明白怎么回事一个低沉却又温和的声音响起。
马丁回过头,眼睛适应了灯光之后,终于看清了眼前三人的模样。
为首的是一个两米多高的德裔白人,银白色的平头短发,身穿燕尾服,内里套西装马甲,戴一副白色手套。
他左边则是一个身穿骷髅衫的魁梧大汉,一脸凶相,指尖把玩着一柄弹射刀。
最后一个是一个身穿黑色皮质风衣的艳丽女郎,很漂亮,马丁也形容不出来…
“你知道那群狼人的下落!?”
一个温和的声音将马丁拉回了现实,他哆哆嗦嗦的摇着头。
“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嗯?”来恩的目光看向一旁的瘦小黑人。
瘦小黑人一个激灵,直接冲到了马丁面前,大声质问道:
“法克,不是你说的,你在下水道里见过一群一到月圆就嚎叫的人吗?”
“有吗,我不记得了,我没有说过,没有!”
看着这个暴揍过自己的家伙,马丁眼里透漏出一股愤恨,摇着头连连否认。
“你明明说过,就在前两天,我在巷子口,我明明听见你说的…”
瘦小黑人急得几乎跳脚,若不是来恩在这,恐怕他直接就要扑上去掐着马丁的脖子质问。
“好了!”
来恩挥挥手,让瘦小黑人退到一边,他面露微笑的看着眼前的鼹鼠人。
“你到底见没见过那群狼人,这个消息对我很重要,你的消息如果有用,你会获得一份体面的工作,一个免租五年的公寓!”
马丁看着来恩,犹豫了片刻:“我确实见过一群人,他们很强壮,也很暴力,就在我居住的地方不远,另一处废弃地铁站下方的下水道里…”
“很好!”
来恩拍了拍手,“那麻烦你给我们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