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起,秋意浓,一场秋雨一场冷,气温逐渐下降,早上和晚上都能明显感觉到寒意。
转眼间,钟世绮已经在林一沫那里住了三个多月,现如今虽然走路还不是很自然,但是上下班需要走的那一小段路已然是没问题了,实际上她也已经开始回公司上班了。
早晨,她两坐着悠哉地吃着早餐,钟世绮突然说她要回自己租房住了,她实在是心疼这几个月白交的房租,至于在她这里的衣服,就等每次来的时候再一点一点带回去,反正她也不愁没衣服穿。
明明住得好好的,林一沫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突然提出来要回去,自己和肖老师也没有经常在她面前秀恩爱,她不至于太被虐到才对,难不成……
“为什么?”
钟世绮显然没想到林一沫会问她为什么,只当她是想跟自己多腻在一起。
她解释道:“我的脚基本已经好了,过段时间再回医院复查就行,既然不用人照顾,不回去难不成一直赖在你这里不走啊?”
“难道不行吗?你不是最喜欢跟我在一起吗?”林一沫果然是有些天然呆在身上的。
钟世绮汗颜,但还是耐心解释:“我当然最喜欢跟你在一起,这点无需置疑,但是,你这里离我公司实在是太远了,再说,我那里租期还没到,我白交那么久的房租,如果不去住不是浪费了嘛,不好这么糟蹋钱……”
“难道因为感冒药快过期了你就得让自己感冒一场吗?”
果然是林一沫,轻易不怼人,一怼人就能让人哑口无言,果然不是自己刚受伤的那段时间了,她又变成林怼怼了,不再让着她了。
“这就不是一码事,再说了距离产生美你不知道啊,虽然你天生丽质气质脱俗,但也经不住每天都看啊,我都要审美疲劳了。”
“疲劳?”林一沫仿佛听到一个天大的笑话,“距离能不能产生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就是追着我来到皓城的。”
钟世绮再一次理屈词穷,跟一个文字工作者掰扯简直就是她做过的最愚蠢的行为,虽然经常做。
她认输,举双手认输,但是这个家还是要分的,她知道她是爱独处的,独处也更利于她的创作,无论如何她必须要说服她才行。
“你就这么舍不得我啊?我不过就是回自己那里住,周末还是会跟以前一样过来找你,又不是要一走了之搞人间蒸发,从此就不见踪影”
林一沫没有反驳,她沉默着,好像在找话太塞她。
钟世绮赶紧继续补充:“再说了,你不嫌我烦,可不代表别人不觉得我多余哦。”
林一沫自然知道她的意有所指,不就是说她家肖老师嘛。
也确实,自从柿子来她这里住,每次肖之安来找她都表现得很绅士,甜言蜜语都基本没有,更别提打情骂俏谈情说爱了,偶尔想说几句肉麻话也都尽量避着钟世绮
这个家总共就这么点大,就算钟世绮有意避开他们,给他们腾地方,有时候也还是会吃到一嘴狗粮,就算钟世绮脸皮厚也不能阻挡他们爱如潮水啊。
如果她再不识趣点把这个私人空间还给他们。她都觉得自己没有眼力见,简直该死,就好像见不得闺蜜好的假闺蜜一样。
钟世绮一副早就吃撑了他们狗粮的样子说:“你不可怜我,至少得同情下你家肖之安啊,看他每次要跟你亲亲我我都鬼鬼祟祟的样子,我都觉得我有罪,就我这影响,迟早得把他逼得心理不健康。你呀,就当是放我一条活路,也好让你家肖之安跟你肆无忌惮地亲亲抱抱举高高,你两要是因为我而感情降温,那我多大罪过,对吧我的林大小姐?”
林一沫只自顾自地啃着手上的油条,并不回答她,好像全然没听到钟世绮在说话,真是拳头打在棉花上。
虽然她看着一副爱答不理的生气样,其实她不过是有点羞愧,心虚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跟肖之安躲起来亲嘴的画面像幻灯片一样在脑子里循环播放。
“哎呀不管了,我就是要回去,我都对你审美疲劳了,再住下去你都不再是我的女神了。”钟世绮态度坚定,气急败坏地嚷嚷着。
“嗯?我是你的女神呀。”
林一沫抓重点从来都是这么不同寻常,这么多年钟世绮还是没办法习惯她这一点,听她这么一重复,一时间竟有点发愣了。
林一沫吃着油条,就着蛋花豆浆(钟世绮给她煮的),笑得美滋滋的。
钟世绮反应过来后简直无语得冒汗,吐槽道:“你的关注点是不是有点不对?我就这么随口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