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是竖割。”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的确,于欣说的没错,血迹是上下为主干,向左右扩散的,“难道是有人教她了吗?那个人知道竖割不会致命。”
“我觉得是有人教了她,但这是人家的家事,我们不能过多参与。”于欣换上了一种轻松的口吻,“杰茜,回到奥斯后,我已经有了打算,不过还缺一个人来帮我实现计划。”
“愿闻其详,你不会打算嫁给艾法尔吧!”我一想到,那个中年男人搂着于欣就不舒服。
“额,当然不是,我打算回十国,在川龄市租一家店铺,然后开一间城市书屋,不出售零食,所以请你放心,不会有怪味豆的,还有,不租借神学书籍。”她的打算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我一把拉过她,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一道痕迹,“于,我没想到我们的想法竟然如此相似,我十分愿意做你的合伙人,用我的毕生积蓄。”
……
烈怒王在圣爱塔斯留下了辉煌的宗教文化,却在古怒头河吃了败仗,并葬送了他的戎马一生。
而我杰茜·敦华儿没能留下什么,在这个时代下,我只是个普通人。
可这不重要了,每个人的理想不同,追求不同,我的愿望仅仅是——在一间宽敞的房子里喝咖啡、看书,而且我离这个愿望已经无限接近了!
人生是向着圆满而去的,到最后,我无法保证一定是圆满的结局,但在这个过程中,圆满会向你不断靠近。
我不再纠结,妈妈的房子或是肚子,我也不再对某些集体抱有偏见,杰茜·敦华儿终于迈向了成熟。
—— —— —— ——
于欣终记:
远行的女生在浓雾中来到了奥斯,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她在最开始的一年里没有任何朋友,无聊时,也只能通过手机和远在万里之外的男友聊天慰藉。
她第一次被人称呼为杜鹃女孩时,是在奥斯大学神学院的毕业晚会上,一位学生的家长参与了那次聚会,并与她搭讪,“女士,您是十国人?”
女人没有察觉出男人的傲慢,在他深蓝色的瞳孔里,是一个南奥斯人与生俱来的优越。
无论是在哪一个国家,人们总会有一条歧视链,在奥斯国,人们最瞧不起里海对岸的那座大陆上的所有国家,接着是依附在十国周围的几个小国,尤其是薄青,其次则是十国,这个古宗主国。
而在他们内部,南境人是看不起北境人的,红头发的北方人在南方人的意识里,是一群混血杂种,不配被称为奥斯人。
但这一切,她在那时完全不懂,男人的搭讪,在她眼里只是一种出于好感或者出于兴趣的招呼。
“您好,是的,我是十国人,来自十国的西南省川龄市,您是?”她礼貌地回答了男人的问题。
“哈哈哈,杜鹃女孩,你不必知道我是谁,我想请你喝杯酒。”金色的酒液后,男人不怀好意的眼神,让她退缩了,她也反应了过来,男人是来寻求所谓的“一夜情”。
……
奥斯国曾有过短暂的辉煌,但相较于我的祖国十国来说,如蜉蝣一般。
我也算走过了许多国家,算是见过了许多不同的风土人情,它们竟然存在一个可悲的相似点,即贵族。
奥斯国的上层人士会以祖上的荣耀来识人断事,那些工作轻松、丰酬厚薪的岗位永远握在他们手中,神学院是我迫不得已的选择,谁都想挤进商学院,我和杰茜也不例外。
可现实的情况是,好的位置已经被人预定了,某些特殊的位置是为了某些人而存在的。
这些皇亲国戚依靠着身份为非作歹,让久经岁月的奥斯国变得乌烟瘴气,这与十国旧时代的地主豪绅有什么区别呢!
……
飞机上,我与杰茜开始畅想未来,当她提及奥斯国的积弊时,我们之后的谈话也变得愈发沉重。
“在通伦斯教堂里,那次新年朝会上,我永远无法忘记艾法尔所说的话,也永远无法忘记他的行为,他像个小丑一样,追随着那些贵族去争抢圣水的洗礼。”这顿悟来的并不晚,在我抛下杰茜的时候,我的脑海中便涌现出艾法尔的所作所为,“杰茜,请你原谅我的诚实,奥斯的国会上,都是一群遮遮掩掩的饭桶,贵族早就和保守划上了句号,不是吗?”
杰茜·敦华儿鼓起了掌,“于,你终于说出了真心话,哈哈哈,我跟你一样。我们所在的神学院算是为数不多的净土,你还记得我们同批次的那些同事吗?当时他们为了挤进商学院,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