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股权。这一下打中了剑的要害。鞋店已经被强和梅折腾得入不敷出,哪来的流水可以提出。剑只得放弃股权。
在董事会上,剑被剥夺了业务厂长的职务。接着由芬提出了财务审议报告。《报告》列举了剑敏芬三人各侵占加工费的数目。还有一个附件是康提交的。《附件》中列举了可以证实的剑从各个厂家加工回扣的数额。
辉和康是从报复心理出发的,所以他们共同出了一个提案。《提案》第一项,要求剑按工厂亏损率对等股权支付应支付的款项。第二项,要求剑敏芬退回各自侵占的鞋面加工费款项。第三项,要求剑交还从各厂家收取的回扣款项。第四项,要求剑交出工厂业务资料,并办清、交接各厂家业务。同时周知各厂家剑不再担任本厂业务厂长,即日起不得与其发生业务关联。第五项,剑立即交出工厂为其配置的交通与通讯设备,并搬离工厂办公室和宿舍。
桩桩项项打得剑容颜失色,顷刻之间他兽性大发。吹胡子瞪眼,拍案而起,拂袖而去。
剑走了以后,辉和康跟芬和敏做了私了。她俩在保证今后不再侵占加工费,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工作的情况下,保住了财务总监和技术厂长的职务。
我知道这是权宜之计,剑走之后,工厂的管理和业务交接的担子就落在我身上。通过鞋店管理的历练和咏的鼓励,以及我“追求”的动力,我有信心担起这付担子。
第二天我和咏,并请咏的好友——本地有名的律师——一起来到鞋店。剑铁青着脸,强和他的几个哥们也叉着青筋暴起的手,迎候我们。
由于剑和咏交过几回手,他知道自己不是咏的对手。而且他还接到他的后台那个派出所所长的电话警告。今天排出的阵势,只是威胁咏不要提出他无法接受的条件清算鞋店,而不是撒泼耍赖。
我和咏早就摸清了剑的底细,所以我们开列的清算清单剑也“和平”地接受了。我终于挣脱了剑的钱色的束缚,迎来了自由身。
剑今天也很自控,他的节制使我们与他之间握手言和成为可能。
剑自以为他的阵势对清算起主要作用而沾沾自喜的时候,律师却给剑一封律师函。这是《侨辉鞋面加工厂》董事长辉诉剑职务犯罪的诉状。
接过《律师函》的剑呆若木鸡,那些强雇佣的打手见状也一哄而散。
我正式接过工厂的管理工作,由于康和辉跟敏和芬达成私了,因此敏正常上班,并且认真地完成业务。芬虽然还不很安分,但有我盯着她,她只得配合出纳员和会计师管好财务。管理并成为这样一个小工厂大股东虽是我所“追求”的目标,但是亲身经历之后才感觉到不是我力所能及的。
此时此境,欲罢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