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以震慑宵小,还顺州安稳。”
行刑官念罢,刚好到了午时三刻,
“行刑!”
令牌落地,一排人犯被拉到了各自的木墩子前跪好后,又被人把脑袋摁到木墩子上。
刽子手见人犯就位,猛喝了一口酒,用力喷在刀上,喝道:“恶杀都来!”
手起刀落,人头落地,干净利落。
这一排被杀后,尸体被拖了下去,又一排人犯被拉了上来。
………
“军爷,今天这人肉怎么卖啊?”
第一批人犯被杀后,就有好事者开始询问人肉的价格。
吃人肉,自古有之。
以往刑场行刑之后,都会有人公开买卖受刑之人的人肉,价格大概是一两银子一斤肉。
到了饥荒年的时候,也会出现吃人的行为,史书上记载的很简单,就一句话,某某年,某地大灾,人相食。
战乱年间,行军打仗的时候,如果缺粮,有的军队也会把人当成军粮。他们挑选一部分百姓,让他们跟随军队一起行军,平常从事后勤保障,缺粮的时候,就宰杀了充当军粮。如果吃完了百姓,他们还会杀老弱病残的士兵充当军粮。
更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在大街上把人杀了,当街叫卖的,百姓不仅不害怕,还争相竞买,后来这种行为太过于恶劣,被多地禁止。
你以为是人人都能吃人肉吗?
不是的。
只有士兵、有钱人、当官的才能买得起人肉,普通百姓灾年,也就是吃土的命。
赵阳对于吃人这个事情相当的抵触,他早就料到了会出现买卖人肉的情况,所以今天行刑前,他就给行刑官一道命令,若是有人想买人肉,立刻制止,并且把法令拿出来。
法令写道:
‘同类相食,天理不容!
禽兽尚且不食同类,人为万物之主,难道还不如禽兽?
食人,乃灭绝人性也。
以后但凡有食人肉者,为十恶之首,不赦之罪!’
法令一出,那些蠢蠢欲动的百姓,瞬间灭了念想。
既然不被允许,没人敢再触犯法令,毕竟刚刚被砍头的人头,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