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涩而又凄凉。王在黑暗中缓缓踱步,手触到灯的开关,却又不舍得打开,似是怕那光亮,会惊扰了这满屋子的回忆。
风愈发猛烈,吹得墙上的灯笼剧烈摇晃,深夜里,传来几声狗吠,王的思绪,仿若被这声响牵回了年少时用功的地方。那里,昏黄的灯光,影影绰绰,楼下是父母的争吵,贪念与执念相互碰撞,火花四溅。寒冬时节,大地被冰雪覆盖,万籁俱寂,王能整日整日地窝在屋里看书,夜里,执着灯盏,迟迟不愿睡去,眼睛飞快地跳过一行又一行字,一本杂志,能反复翻看十几遍,还会在火炉边烤上地瓜,待那软糯香甜的滋味在舌尖散开,连胃酸都似被点燃,暖了心窝。后来,他背井离乡,到镇上读书,每次从镇里回家,月亮高悬天际,他在零落的星光下,找寻家中的灯火,无论夜多深,母亲总会守在门口,那盏灯,是他归家的指引。
更小的时候,王提着灯笼,满心欢喜地迎接父亲,那画面,像是家族传承的记忆,温暖而又美好。
王的思绪飘得更远,他想起在屋顶铺着凉席,偶然在夕阳下抬头,看见许多农夫背着锄头,沿着乡间小道,缓缓归家,纵横交错的阡陌,脚底石板的清凉,那是故乡独有的韵味。
王已至暮年,浑浊的眼中,满是岁月的沧桑。他想起在田间,与伙伴一同燃起篝火,围着跳舞,欢声笑语,仿若昨日;又想起病痛中,眼前浮现的那一点尘埃,似是生命的无常;还有山坡上的金黄,他从山顶狂奔而下,风在耳边呼啸,此刻,泪水模糊了双眼,他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慌乱地用衣袖擦拭,那泪水,却仿若断了线的珠子,簌簌滚落,风声依旧,似是在诉说着往昔,又似是在迎接未知的宿命。
王缓缓坐下,提笔欲写,可每写一个字,便觉不满意,换一张纸,如此反复。他又想起自己的媳妇,那个面容清秀的女子,在某个清晨,静静盯着他,待他恍然回神,鸡鸣声已嘹亮。
王虽没太多讲究,可也不愿自己的妻子目不识丁。他教过她识字,后来,全靠她自己努力自学。他带回去的字典,在妻子离世时,已布满岁月的痕迹。她的书架上,摆放着《包法利夫人》《红楼梦》,书页的边边角角,用细小的铅笔,写下诸多感言,后来,几乎每页都有,那是她与书对话的印记,也是她在平淡岁月里,寻得的一抹慰藉。
王走进他们的婚房,次数屈指可数,不过二十次罢了。母亲过世时,苏才五六岁,还懵懂无知。此后,王将母女俩接到城里,方便照顾。岁月如流水,匆匆而逝,王记得,院里曾养过一条大狗,早上妻子出门,总会被它吓一跳,后来,妻子时常喂它,一人一狗,渐渐没了隔阂,倒是女儿,和大狗玩得极好,一声令下,大狗乖巧听话,女儿牵着时,它从不乱冲,唤它一声,它总会飞奔回来。这条狗,在某次走失后,女儿在河边找到它,它耷拉着的耳朵竖了起来,犬牙紧咬,舌头都被咬破,鲜血淋漓,模样可怜。它黑白相间,是女儿童年的玩伴。
后来,家中又养了一条黄毛母狗,毛长且柔软,取名肥肥,这是女儿的主意。肥肥怀孕后,王为女儿留下一只小白狗,取名胖胖,它不如黄毛狗大,也没长多肥。再后来,救助过一条黑毛犬,叫大黑,那狗极有灵性。骑三轮去市集,带上大黑,它能自己寻到肉摊,眼巴巴地讨吃的。赶完集,女儿在车厢上喊一声大黑,它便从人群中挤过,跳上车,乖乖坐着,任小主人抚摸。妻子赶集时,王总会骑着三轮送她,车上放个小凳子,两人并肩坐着,望着前路,沿着河边徐徐前行,那画面,温馨又美好。
妻子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便是去喂肥肥和胖胖,只因大黑不太亲近她。喂完狗,便进厨房做饭,待饭做了一半,王才悠悠起身。王偶尔帮妻子搭把手,大多时候,是坐在一旁看看报,日子平淡如水,却也透着几分温馨。
一天的生活,就这样缓缓拉开帷幕,王享受着小城的宁静,房价低廉,生活压力不大。每日,他或是坐着地铁去海边,或是前往政府楼上班,他很少动用配车,起初几年,还喜欢坐坐四轮轿车,后来,却愈发钟情于三轮车上的风景,那风,那景,那慢悠悠的节奏,是岁月沉淀的馈赠。
妻子在家洗衣、做饭,操持家务,日子一天天过去,平静而又安稳。大黑后来在街上咬了人,王无奈,半被迫地将它处理掉,女儿那时才五年级,问过几次后,便沉默寡言,像是一夜间长大了。肥肥胖胖也走得早,许是妻子喂食时,油放多了,女儿还曾开玩笑,说是妻子害它们得了高血脂,妻子也只是笑笑,并未反驳。这般快乐的日子,一晃就是六年。
女儿初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