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便就只能一直背负着自己的秘密,烂在肚子里了,我们一辈子也不会告诉别人的。
我是他们中混得最差的,原因只有一点,我抛弃了我的家庭,我们五个人中只有我一个人那么做了,因为我父亲也那么做过。很令我沮丧的就是,有些事似乎是天生的,在一样的环境里,有的人能超越自身,有的人却不断下沉,我是后者,周三去世时,我正是读高二,颓丧一年,成绩不理想,我好想逃,却不知逃向何方。
凭着管乐社那学的技艺,我试着加入文工团啥的,被拒。后来便加入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乐团,全国四处演奏。结局很俗套,我们到了西藏,那个,我们曾经谈论的,周三最后去到的地方,我打电话给星期,问他那间周三坐过的酒馆。只找到了断壁残垣,这里就像经历了战争般,我想到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以及那位女作家的结局。
那个时候,我还很爱写诗,为了某个意象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
我把我随身带的几箱自己写的诗集都翻出来,放回去了一半,我把一半浇上酒,点火在这里烧了,那些纸都有些发霉了,但在酒精的引燃下还是烧了起来,只是烧得很安静,火焰静静地舔舐着。满天都是文字,我快发疯了。
我们的乐队演完最后一曲,便在西藏做鸟兽散去了。乐队成员穷到连电话都没有,我后来只遇见过几个,我们一起喝酒,一夜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