驼以及相应的奴隶役夫却挡在他们前面,这一千匹骆驼只携带着少量粮草,大部分都是帐篷所需物资,另有阿哈尔捷金马最喜爱、特产于里海东岸的野草。
这一千匹骆驼就是夹在五千奴隶骑兵以及三千花拉子模骑兵之间行军的。
最前面的五千奴隶骑兵自然可以快起来,但由于这些骆驼的阻碍——他们一旦脱离了大道就毫无队形可言,后面的三千骑想快也快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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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土门汗的两百亲兵则夹在三千花拉子模轻骑兵与两千重骑兵之间,于是,虽然全部都进入到了里面,但速度却慢了下来。
就在此时,律庆赶到了!
很显然,石敢当、霍斯都的黑曜都一直紧盯着土门汗的行踪,得知其快要抵近港口时赶紧全军出动了。
时至今日,律庆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五年了,说来也奇怪,自从到来之后,他身上某种血脉也似乎被唤醒了。
自从踏上这个时代开始,他对于弓箭、刀术、枪术的使用就分外重视,不但逼着骑兵们习练不辍,自己但凡有闲暇也会认真练习。
他与军中的高手,比如力气最大的萧捕奴、律献忠,以及各种武艺掌握的最精熟的刘符离都切磋过,显然,以他这副来自后世营养充足、训练科学加持下的身体,无论是力气还是技艺的掌握都在他们之上。
也是,骑兵们的技艺,除了骑术,刀法、枪法、箭术都是他教授的,血脉唤醒后他更是如虎添翼。
这一战显然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关键的一战,须臾马虎不得,于是他不顾众人的劝阻,执意要加入到律献忠的黑云都中,还处在黑云都的最前面。
时下他的装备是:
一匹肩高超过一米六的昭苏大马,浑身枣红,已经跟着他作战了好几年,这样的马匹,驼上两百斤的重物可以坚持战斗一个小时。
不过,他并没有穿着重骑兵们的二十五斤棉甲,而是将自己从后世带来的防弹衣穿在二十斤轻甲里面,当时他正带着一个连队追击一些毒贩,防弹衣显然是标配。
头盔还是重骑兵的配置,里面缀着网兜和羊毛,尖尖的顶部,末端簇着红缨,有些像我大清的避雷针了。
重骑兵的头盔还有面罩,拉下来后能将整个面部罩住,只露出双眼,面罩还是刷了白漆的鬼怪模样,在此时显然也有很好的阻吓效果,在这一点上连律庆也不能免俗。
时至今日,他的重骑兵也有了改进。
最厉害的三百骑的战马更为高大健壮,其胸部、头部也裹上了棉甲,为保持平衡,臀部也裹了一层。
一石力强弓,一壶箭。
一杆重达十斤的破甲锥长枪。
为了赶时间,弓箭显然在此时用不上了,就在土门汗感到异动时,他已经带着三百重甲骑兵冲到了港口入口处!
殿后的花拉子模重甲骑兵再是愚笨此时也反应过来了,他们确实是训练有素,最后的一百骑就在律庆等还未冲入入口之前也纷纷扭转马头迎了上来。
不过,律庆等人是气势汹汹而来,速度已经来到很大,而这百骑则不然,不过是堪堪加快了马速而已。
花拉子模重骑兵的马匹比律庆麾下的更为高大,没有办法,昭苏马在西域一带也有,经过几百年与突厥马、汗血宝马杂交后普遍的肩高都在一米六以上。
饶是如此,虽然殿后的重甲骑兵都是一人双骑,但就算是空马也是一口气奔行了五十里的!
“扑!”
电光火石间,律庆已经一马当先冲到一骑面前,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手中的破甲锥长枪已经投入了他的喉部!
这显然只有真正的高手才能做到,一般来说,能够在马上刺中敌人的胸部就不错了,不过就算是只刺中胸部,破甲锥长枪依旧能够穿透花拉子模重甲骑兵的板链甲,但显然需要骑兵的技法以及马匹速度的加持。
按照他亲自训练的技法,刺中敌人的那一刹就要考虑回抽了,否则若是刺的太深就与当面之敌纠缠在一起了。
这需要长时间机械的训练,还需要一定的悟性,所谓悟性,就是在猛刺与回抽之间的把握、平衡。
他带着的这三百骑显然都是黑云都中的佼佼者,猛刺敌人胸部显然都能做到,能刺中对方喉部者也至少有五十人能办到,更为难的的是都或多或少有些悟性,在刺中敌人的那一刹不会拘泥于与其纠缠。
“呼”
风势愈发,雪花狂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