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伦敦买了栋别墅,两侧是一条很长的梧桐大道,到十月份左右就会金黄一片,你不是喜欢学校两侧的梧桐树吗?到时候我陪你去捡落叶。”
梧桐?
宋时予抬起脸,眉目困惑,对上这双倦怠淡杂血丝的眼目,好半天方想起。
最开始追伽闻的时候总是去逗梧桐树下躲避的那只小猫。
小猫怕生,又总是躲藏,让人分辨不清方位。
为了引起男人的注意,他每天都跑到那里拾起枯叶拍照,发给他,也总是动不动下课就走到那条道,等对方。
阴郁的乌云又开始淅淅沥沥下起小雨,宋时予眼底绞吞泪水,不让对方发觉。
可心爱之人又怎么会察觉不出。
“喜欢...”他用力点头:“很喜欢。”
“喜欢就好。”伽闻手指抹开他根本藏不住的残泪,后腰掌心下力将人摁入怀中,靠在他左耳低语。
“到时候我们晚上就去泰晤士河畔,去威斯敏斯特教堂证婚 ...去伦敦之眼,宋时予。”
他请求他到他身边去。
“宋时予...和我一起宋时予...陪着我。”
医学家说左耳是贴近心脏最近的位置,每一个音节震动都会化作润物细无声的柔风轻抚倾听之人的脏器。
就如而今般,这一刻对方唇齿张合的每一字都化入他的心瓣。
倾听者笨拙地听不出里头历经险难万阻的爱意
可他知晓,他愿意。
他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