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指着二人道:“现在给你俩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啥机会?!”二人忙问。
“抓住那个协助马志财逃跑的人,他很有可能知道马志财的下落。”楚健道。
“是!”二人异口同声地答应了一声。
……
罗义处理完马志财,就直接去公司了。
他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眯了一会,八点准时起来洗漱,又去公司附近的早餐店喝了两大碗豆浆,吃了十根油条,立刻变得神采奕奕,完全看不出来一点疲态。
在处理马志财的这件事情上,他没有动用麻哥和大奎,就连去找那几个二流子,他都是花钱雇了一个流浪汉。
这里面有两点原因。
第一,杀人这种事情,他还是习惯自己单干,这并不是他有瘾,而是因为自己干,更有把握。
第二,他跟麻哥和大奎,还没有建立起过命的交情,虽然他相信,只要他张口,麻哥和大奎肯定不会拒绝,而且就算他俩被警察抓住,也绝不会出卖他。
但是,这种掉脑袋的事情,还是谨慎一点好,毕竟脑袋只有一个,掉了就没了,不可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小心驶得万年船啊!
不过他把这哥俩留了下来,也算是招入麾下了,那就得给他们找点事儿做,要不,人总闲着,就容易蛋疼,而这个蛋一疼呢,他就容易出事儿!
尤其是麻哥和大奎这样的,曾经持枪纵横江湖,手里人命无数的悍匪,你让他俩在成天待在家里,织着毛衣看电视,可能吗?!
哥俩非跟他玩命不可!
就现在这样安静了几个月,已经是很给他面子了!
罗义估计,这哥俩肯定已经开始躁动了,他决定找二人谈谈,征求一下他们的意见,看他们想干点啥,自己帮一帮,弄个正经买卖先干着。
因为你就再牛逼,也不可能,七老八十了,白发苍苍,老眼昏花,还颤颤巍巍的端着个枪,指着人家喊:“打……打劫!”
卧槽,人家扯你吗?肯定是薅住头发一顿踢,完事儿直接送公安局!
居安而思危,此之谓有备无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