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卫桑德神色沉重道:“下士,他们不是混血种,身上没有异族特征。”
尽管他在刚刚的战斗中受了伤,左手一直耷拉着,但他还是第一时间用匕首划开了两具尸体的衣物,仔细的检查着他们的身体。
这对夫妻的身上没有异族特征,意味着他们是纯血的人类。
混血种必然有异族特征。
“他们是混血种,我们没有搞错,把尸体搬到房子里,我们一把火烧了这处混血种的据点!”
卡伦下士命令道。
楚泽和那个叫芬克的守卫立马抬着赤果的尸体走进了木头屋子,将尸体放在角落里后,两人看到了床旁边的木头摇篮,摇篮里的婴儿扑闪着眼睛,正在盯着他们两个人看,伸出白嫩的小手试图抓他们。
有点诡异的是,这个婴儿的瞳孔竟然是碧绿色的竖瞳。
“下士,屋里有个婴儿。”
芬克出门汇报着。
卡伦下士面无表情道:“执行任务命令:一个不留,就地格杀。”
“啊,那还只是个在襁褓中的婴儿啊,我们不能这样,他是无罪的!”
芬克立马出声反对道。
在进入镇卫队之前,他就听酒馆里的佣兵们说过,赛里斯镇卫队的守卫们是一群人形恶魔,他们是杀戮的机器,没有任何感情,如果不是林德男爵的庇护,他们都应该被送上绞刑架。
虽然卫队的训练很苦,但每天的生活都很充实,他以同批新兵第一名的身份进入了塞西尔小队。
他不用像和他同年入伍服役的新兵一样巡逻。
除了日常的训练之外,一直都是进行打打杀杀的军事任务,就连人都杀死了两个,但他坚信自己是为正义而战,杀死那些罪犯和异族不过是帮助他们的灵魂得到救赎,早日升入天父的神国。
但是今天,他无法说服自己对婴儿动手。
尤其是桑德刚刚检查了那一队夫妻的身份,他们杀死的这两个人不是混血种,是纯血的人类。
“三等兵芬克!”
卡伦下士声音高了几度,一双鹰目盯着芬克道:
“你是要违背我的命令吗?”
“我拒绝执行命令!”
芬克将剑塞进了剑鞘里,然后昂首挺胸地看着卡伦下士说道:
“等我回到卡赫纳村,我会向卫队的长官控诉你的罪行,你以混血种的名义欺骗我们杀死了两个无辜的农民,还试图让我杀死一名襁褓中的婴儿,你等着坐牢吧!”
“芬克,别说了,看看这个!”
楚泽制止了年轻的芬克,缓缓放下了从摇篮抱出来的婴儿,将婴儿放在了地上后,才打开了裹在婴儿身上一层又一层的襁褓。
接下来,众人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这个挥舞着小手的婴儿下半身竟然是一条长满了灰色鳞片的尾巴。
混血种!
这是人类与蛇人族的混血种!
“下士,我...”
守卫芬克开口后半天说不出话。
自从看到那条蛇尾后,他就意识到自己犯了错,想当然的把卡伦下士当做了坏人。
这里是真的有混血种。
不管这个混血种与刚才的那对夫妻有没有血脉关系,他们都违背了王国颁布的法律——领主有权处死在领地上自抚养混血种的领民。
根据法律,只有官方开设的抚养所有资格抚养混血种。
卡伦下士仿佛早已经料到了这一幕,神色平静道:“芬克,执行命令。”
尽管刚刚芬克神情激动的说要把自己送进监狱,但他还是能理解芬克的心情——芬克还是太年轻了,和当初的自己一样满腔热血,但头脑简单。
很多年前,他和一个黑鬼在同一支小队服役,他们的任务是追捕一只混血种,抵达目的地后才发现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队长下令让自己杀死小女孩,但自己犹豫了。
同队的黑鬼果断的拔剑刺死了那个小女孩,从而进入的队长的视线,得到了重点培养。
后来,那个黑鬼又抓住机会迎娶了道格拉斯·奥纳西斯爵士的侄女,在镇上的学校里学习了三个月的通用语后进入了卡赫纳卫队指挥部工作。
前两年他又挂上了准尉军衔,踏入了军官的序列。
他是卡赫纳卫队的征兵官斯梅德利准尉。
卡伦下士时常想起那个午后,如果当时的自己没有犹豫,或许受到重点培养的就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