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站在高处,大声说道:“这野猪是夏知青打的,按理来说呢,这山里面的一切,那都是属于公家的财产。但是我们也不能让人夏知青白出力,所以我们大队几个干部商量了一下,给夏知青补偿100个工分,再给她切五斤肉让她先挑,大家有没有意见?”
社员们纷纷摇头都表示没意见。
夏岚本人也没意见,要知道现在的工分是一毛五的价,这100个工分折合成钱的话也有十五块了。
毛猪价格是在四毛七到五毛三左右上下浮动,这猪应该有三百来斤,送到食品收购站去确实能够换到100来块钱没错。
但是凡事它都有个前提,就像大队长说的,现在是集体社会,山里的一切都是公家的。
你打个野鸡,野兔,回来自己吃了没人说,又或者是你自己在山里面偷偷的打个野猪,没人知道你能处理好也没有人说。
但是大庭广众的打了个野猪回来全大队都知道的情况下,那它就是集体的,就算大队什么都不给,你也没地方说理去。
现在大队能补给100个工分,再给五斤肉,算是很有良心的大队了,而且这个野猪,也不是说完全免费分给社员的。
大家想要,也是一样要用工分来换的,这也算是大队的一笔收入,等年底的时候也一样要算到入账里面去的,也就是说,夏岚到那时候还是可以再分回来一部分的。
确定了大家都没意见,林德柱就让队里的杀猪匠,赶紧的把这猪给收拾了出来。
:()穿到蓝星的七十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