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气了。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
上辈子当老师,硬笔书法还是不错的,最起码现在的人都还不会,瘦金体的毛笔字用来糊弄一下还可以,要是一直写李大伟也不得劲。
仝刚一手端着大碗的刀削面,一遍歪着脑袋看,嘴里吸着面条,含混的问道:“大伟兄弟,这是写的啥?”
李大伟头也不抬的道:“木兰诗,一个‘女子代父从军’的故事。”
“哦”仝刚不再感兴趣,吃完了第一碗,满足的叹了口气,打了个嗝,然后端起第二碗。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这个《木兰诗》好背,洋洋洒洒近四百言,一气呵成,仝刚的第二碗面还没有吃完。李大伟想了想,又用炭笔勾画了起来。
很快,身披战甲,头戴铁盔,手持长刀,胯骑骏马,丝带飘飘,英气威武的女战神一枚跃然而出。
刚猛和飘逸,柔美和豪迈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有着女性的阳刚美,当然面貌与司马嫣然有七分相似,虽寥寥数笔,却行神兼备,李大伟满意的点点头,看来自己的技能还没丢,想了想,又在旁边写道‘巾帼何须让须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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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哐当’一声,李大伟一偏头,仝刚目瞪口呆的盯着画,还是一副面条要送进嘴里的姿势,只是动作停住了,碗也掉在了地上,眼神有些迷离却充满了遐想。
“仝大哥,仝大哥”李大伟叫唤了好几声,仝刚都没有反应。
李大伟推了推,仝刚一愣,清醒过来,感叹的道:“大伟兄弟,你的这幅画实在是太好看了,我一直梦想有这样的盔甲,有这样的长刀,还有这样的宝马!”
唉,可怜的‘孩子’,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几幅画吧,:()白手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