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又不是傻子。
得亏他们这个世界没有夺舍什么的,不然的话,那些老怪物应该是很乐意的。
一具年轻的身体天赋,即使要重修,以他们的经验,想必也能很快的达到。
可惜没有这个技能。
“阿莫,在这实力悬殊的情况下,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千道流牵着自己女朋友的手,在那里玩来玩去,漫不经心的问道。
白白嫩嫩,纤长,又有点小肉肉,手感贼好,不愧是他女朋友!(来自某恋爱脑的评论)
简莫凌沉思了一会儿,随后说道:“我是治愈系灵师,他们肯定第一个拉我下场,因为有了我,团队几乎就有了不死之身。
但如果我是强攻系的话,我会让我的队友把其他的那个几个拖住,我专心对付他。
只要不妨碍,以我的灵力我就不信我会输。
只要把这个最强的给打下台,剩下的我跟队友打一下配合,完全没问题。”
虽然说大象可能死于蝼蚁,可是先把自己搞得精疲力尽,对付蝼蚁,还是先把那算得上对手的对手给搞了。
剩下的轻轻一踩,就可以了。
“有点道理,诶,结束了。”。千道流对于自家女朋友的话,满脸的赞同,是有点道理,不是吗?
只是他刚刚说完,台上的比赛便结束了。
这才战斗了多久,十分钟,还是五分钟?这么快?
以永不败的剑为意志力,为信仰去战斗,真的有点意思呢。
就是不知道如果败了,还会不会还如此淡然。
又一次感慨,为啥这么好的天才不是他们家武灵殿的呢?
全世界的天才都合该他们武灵殿不是吗?
唉~
千道流:“后天就是最后两支战队的决赛了。
还来看吗?”
简莫凌挑了挑眉:“看啊,为什么不看?
这不挺有意思的嘛。”
降魔刚刚咽下一块小点心,一边看比赛,一边吃点心最棒了。
随后道:“阿莫姐。”
简莫凌有点不明,所以的转过头:“嗯?”
这小子又要干嘛?
降魔:“你怎么不想把这个天才拐入武灵殿呢?”
遇到天才,难道不应该拐到自己家吗?
为啥他们貌似都没有这个倾向呢?
【作者本作满脸的姨妈笑,笑得贼猥琐:降魔啊降魔,你这句话说的太对了,所以让你哥来吧。
降魔小脑袋瓜子上全都是问号:?????什么意思??????
作者本作一本正经的吊着某魔:他是……
降魔心里憋的难受,很急很急:什么什么,他是什么???!!
作者本作:就是………
降魔:??!!!!!!
因为作者吊了太久,被一棍子给敲了,而且刚刚好击中的地方是要命的部位,于是作者……卒……
几秒钟后。
作者本作:没想到吧,本作者又活了!!!
本来还想告诉你的,现在本作者的还是不说了,呵!
让你敲我!
降魔就此痛失,目前唯一知道自家老哥会被拐的事情,而且还是被压的那一种。
让我们鼓掌鼓掌鼓掌鼓掌~~~
啪啪啪啪啪啪!!!!】
“种子选手,未来帝国的顶梁柱。
天灵那边怎么可能会放人?
而且这么年轻,实力就这么不错,身后必然家族也是大的。
我在天灵这么多年,可从未听说过哪个大家族姓沈啊。”。简莫凌撇了撇嘴,她是待了一个假的天灵帝国吗?
那这些所谓的重要事情她都不知道呀,果然假的!
千钧:“也有可能跟我们一样是隐世家族。”
“谁知道呢。”
降魔搂着自家亲哥,笑嘻嘻的说道:“阿莫姐,我和老哥打算去认识认识这个人。”
既然不能拐,那肯定要认识认识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嘛。
嗯,最后成了哥夫,不过千钧对外宣传是,他本人才是夫,某个沈是媳妇。
对此沈某毫无意见,反正在家里他是夫就是了呗。
在外什么名是什么形象什么的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媳妇开心就好。
尤其是媳妇,美美的躺在他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