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人头地……
亚伯在胸口画出新月的轮廓,这是“对神起誓”的手势。
我一定会报答所有帮助过我的人,让他们过上好生活。
“该死,我要砍掉您的大拇指!您这个罪该万死的小偷!”
骚动打断了亚伯的雄心壮志,他看到几名骑士围住一个陪练,策马狠狠碾过他。无力反抗的年轻人缩成一团,抱着脑袋,发出呜呜咽咽的哭声。
受伤的陪练似曾相识,赫然是亚伯熟悉的那个年轻人。
换做陌生人,亚伯懒得管;但年轻人一直态度友善,亚伯也想拉拢他成为助力,行动前期帮自己打听情报,或者放风。
况且,那几个骑士好像气急了,铁了心要把他踩死,亚伯无奈地出声阻止。
“先生们,为什么要欺负那边的可怜虫?他一无所有,不值得你们怨恨。”
围攻陪练的骑士转过身,他们共有四人,各个身姿挺拔,英武不凡;其余骑士被骚动吸引,停下来好奇地探头探脑。
看清亚伯的脸,骑士们嗤笑连连。
“刚刚是您在喊话?您这个骑着Rocinante(西班牙:劣马,唐吉坷德的坐骑)的家伙,竟敢质疑贵族的作风!哼,若非走好运交到了一位仆人朋友,您根本不配站在我们面前。”
他们的态度是如此傲慢,一下子惹火了亚伯。他记得这几名少年是普通人,只是从小接受了剑术和马术和教育,不禁有了一较高下的胜负欲。
“我倒是打赌你们连风车也不如呢!”他抖机灵地说。
“大言不惭!”
同样年轻气盛的小骑士们急眼了,丢下气息奄奄的陪练,以四角之势围住亚伯。
“因为这句可恶的挑衅,您将付出生命的代价,骑士的尊严绝不容您这样口无遮拦的人践踏!”
“你们准备一起上,还是一个一个来?”
“对付您这种无名之辈,先生,没有决斗的必要。我们会速战速决。”
“先生。”亚伯模仿着他的口吻,“那就来吧!话先说在前头,是你们袭击了我!一群恨不得自比圣罗兰、加拉哈德爵士或者威廉·马歇尔的骑士,在众目睽睽之下,向一个手无寸铁的平民群起攻之!”
这话果然有杀伤力,四人面面相觑。
“他只有一个人,我们却有四个,哪怕胜利了,传出去对我们的名声有损。尤其是我,作为坎特家族的成员,怎能如此胆小?”
“我也继承了父亲大人的姓氏。我发誓绝不做以多欺少的混账事。”
“不管你们怎么想,这种人不配跟我决斗!”
“喂,喂,快点决定!”亚伯大声嚷嚷。
“那么,让我单独来吧。”最初说话的骑士策马走出,“我会漂亮地斩杀他,不用脏了你们的手,我的同伴们。”
亚伯眯起眼睛打量着他的对手。少年贵族穿着覆盖全身的铠甲,头盔后露出一双细长的眼睛,他摘下腰间的备用长剑,扔给亚伯。
“拿着!我给足了您的面子,现在准备好受死吧!”
亚伯丢掉剑鞘,剑尖朝下准备战斗。
骑士们让出中心空地,两人环绕了练兵场半圈,举着武器冲向彼此。
“当!当!当!”
年轻骑士是正统的剑术高手,还很擅长驱马作战,当他进攻时,整个人和坐骑融为一体,共同进退。亚伯充其量只会胡乱劈砍,胯下的老马相当不配合,让它跑快点仿佛要了它的老命。
过了几招,亚伯杂乱无章的招式把缺点暴露无遗,以至于他在交锋中一直落于下风,好几次险些被对方的长枪刺中肩膀。
真是糟糕,我没有马背战斗的经验。
亚伯咬紧牙齿,眼神暗沉。
虽然不想用出斗气,亚伯的身体经受过斗气的增强,在彻底落败前还能防住七八次攻击。
没必要恐惧,他比托马斯弱得多。亚伯对自己说,相反,这是个绝佳的机会。打败一位贵族……绝对能引起维舍男爵的注意,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