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继续站在马鞍上。
老马仍然不紧不慢地向前跑着,论起决斗经验,它远比骑士年轻气盛的战马懂得多。
两匹马持续且快速的移动为决斗的双方创造了近身的机会。
由于骑士的第一反应是调转方向,他的右手抓着缰绳,左手横过来防御,导致他想在距离缩短后,用长矛插入亚伯胸膛的计划全盘乱套,本该是进攻侧的左边突然空空荡荡,破绽百出,没有半点保护。
手无寸铁的亚伯进入了骑士理想的位置,他转不过来手腕,眼睁睁地望着对方擦肩而过。
——直到骑士发现,假如他只是错过攻击该多好。
当距离缩到最短的刹那间,亚伯如同一只捕食飞鸟的野猫,朝着骑士扑了过来,紧紧锁定了他的手臂,以摔跤的姿势技巧猛地扭动。
“喀嚓!”
此刻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扔掉碍事的长柄武器,生生忍受骨折的痛苦,可骑士的左臂骤然遭受投掷物的重击,还处于麻木的状态,长枪末端深深卡进沙土。
战马口吐白沫,一味向前,全然不知它的主人留在了原地。
只听呜咽断断续续地响起,骑士掉下马鞍,他的手尚未放弃缰绳,导致身躯如同熏肉般吊在马的身侧,双脚在地上拖行出一道距离,总算在战马收势时松开。
下一刻,战马出于习惯,调转方向朝着已经在后方的亚伯发起了下一次冲锋。
“啊啊啊!”
这次就是撕心裂肺的惨叫了,战马沉重的蹄子无情地踩过主人的身体,少年骑士只觉得全身上下骤然间失去了知觉。
另一侧,亚伯拍了拍酸痛肿胀的小臂,翻过他的马鞍重新坐下。
缰绳缓缓垂下,它以绳子的形态紧紧绑住老马的鬃毛,并在亚伯的左臂缠了好几圈,亚伯站起来的时候,比起需要双手操控、通过马嘴控制的缰绳,亚伯能够通过从肩膀开始的转动,扯动足够长的绳子改变老马的方向,避免平衡不稳。
其实,亚伯误打误撞地完成了一次“格式摔跤术”。
这个名词来自奥德文公爵路西维德一世,他认为最完美的骑术不是凶猛的冲锋,而是在马背上做到跟步行一样的事情,包括投掷、解除武器、掐住对方的脖子摔跤等。
尽管吟游诗人和历史学家的作品中,永远是骑兵在舞刀弄枪,步兵在军队中的地位很低、且不受待见,实际上并非如此,或说,有据可靠。
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有贵族才有学习马术的资格,步兵们多为平民常驻军和临时征召的农户。
饶是如此,这些由家境贫寒、被逼无奈的步兵组成的军团,作战能力和灵活性远比单纯由骑兵组成的军队强。
经过多次实战,各个王国意识到了步兵这一兵种的泛用性。
而骑兵的发挥有限,尤其攻城战中,远不如混合兵种来得厉害。
奥德文公爵最初试图把重骑兵和骑兵降为步兵,可贵族从小食用红肉和奶制品,平常热衷运动,身材修长匀称,并不适合陆地作战;反倒只吃小麦和黑豆的平民腿部敦实,频繁的劳作让他们腰部以下的重心稳当,无论是否强壮。
最终,公爵提出“站立”战术,他给骑兵们配置两个高度相同的马鞍,作为垫脚支撑——历史证明他确实取得了不菲的军事成就。
时代在进步,生产力开始提升,武器和防具不再是遥不可及的顶级奢侈品,而建筑学的发展改变了战争的形式,例如城墙、城防、战舰等技术开始了一轮轮的革新。
白刃战越来越少,民族意识的觉醒使得国王和贵族必须支付高额的军费,才能确保士兵们的忠诚,反倒是远战愈发频繁,宫廷法师和神箭手的地位水涨船高。
由于全自动化炼金物品的发展,骑兵这项贵族职业逐渐恢复传统模式,利用高机动力迅速靠近对方,再掏出火枪,射出子弹近距离击中敌人的要害。
至于为何民众只看得见出风头的骑兵,是因为骑兵大多是有名有姓的贵族,不但花重金找画家、文学家和歌唱家放大他们的功绩,更是一直走在凯旋归来队伍的最前端,步兵却是籍籍无名的普通人——中古时代,他们基本不是自由兵(国家公民)。
刚舒了一口气,危机感从亚伯背后传来。
作战骑士的同伴们见他受伤,顿时气得面红耳赤,他们策马围住亚伯,二话不说地拔出武器,懒得多废一句话,以三角之势照着亚伯杀了过去。
“哦,我的月神!”
其余骑士发出惊呼,他们还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