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住她的也是望舒的身体,不是我的。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其实我知道。我都知道。自从我离开人间后,我想知道什么就能知道什么。我知道,眉是真的伤心了,真的是想要为我守身如玉,整理我的遗稿。我也知道,瑞午后来搬到我们的楼里去住了,他是真的喜欢真的爱,可是他却也不是乱来的人。他变卖了许多字画来维持眉的生活。他住在二楼,眉在我们住的三楼。我父亲派了人监视着,此人向父亲汇报说,瑞午搬进了福照路613号(当然了,此人跟踪只能跟到大门口),父亲给眉发出警告:如果你跟姓翁的同居,就别想再得到我的资助(经适之劝说,父亲原来每个月给眉发三百元生活费)。眉见到这个警告生气了。于是干脆让瑞午搬到三楼去了,跟她同室。我知道,至少那时候他们没有同床。其实我不是那么计较的一个人,更何况我已经不在了,我又怎能让眉永远地为我独守空房呢。。我没有这个权力的。
眉跟瑞午怎么样,别说我管不着,即使管得着,也不应该管。我真心地希望眉能幸福。可是,想到眉跟瑞午住在同一个楼里,甚至同一个房间里,呼吸着同一片空气,想着瑞午时不时地可以抱一抱我的眉,以后某个时候还可以进一步,做出本来只有我可以对眉做的事情,我说的是床上的事情,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我忽然想起,我真笨,在二弟望舒面对眉的时候,我让他替我抱一抱眉。他说的对,如果我抱了,实际上出手的是他,他真的可能被当成流氓抓到警察局去。可是,我完全可以让他代我出手打那姓翁的一个两个耳光的呀。如果他在那里打了姓翁的耳光,一定什么事都没有,因为社会大众都怀疑这姓翁的非法霸占着小曼我的眉,至少是个花花公子。对了,望舒不是刚被妻子丽娟抛弃了吗?如果他这一个耳光搧上去,第二天上海滩的报纸一定纷纷报导说:原来穆丽娟的出走也是翁瑞午干的好事。对啊,我怎么才想到这一着呢?这该是多么天才的主意啊。我真的是太迟钝了。
好了,这些都是说着玩的。我还能干什么呢,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不说了,让你的钟转回去吧,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