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市最豪华,最奢侈的一家五星级酒店——星云大酒店不远处,两道诡异的身影躲在那儿,似乎在商讨着什么。
“老大,你看我这身打扮,帅不?”刘盲穿着西服,打着领带,在原地美美地转了个圈,兴致勃勃地问道。
“帅,怎么不帅,比蟋蟀还帅!”夏流有气无力地答道。他现在完全没有了心情,他的心在滴血,两套烂西服花了他足足三万大洋,他能高兴起来吗?原本还以为自己捡到便宜呢,谁知道订个西服还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说是什么“kiton”高档品牌的,那英文不仅听起来拗口,拼读起来让他这个野鸡大学出身的高材生丈二摸不着头脑,还不如随便买一套地摊货就可以了事。谁知道那女人来了句“我身边的小弟要有高品位”,他一气之下,三万块大洋打了水漂。这人啊,是要面子的动物,被男人瞧不起也就罢了,可被女人瞧不起那是相当的不自在,自己得摆足了面子不是?
“喂,老大,你精神点行不?我是问你我穿上这身衣服怎么样?”刘盲有些不乐意了,从穿上这套西服后,老大就一直无精打采的,倒是眼中总是流露出一丝依恋与不舍。他就奇怪了,这套西服老大也有一套呀,而且还是量身定做的,就算他把这身衣服脱下来给老大穿也没用。
“很帅气!要是再把那副墨镜戴上,你比未来战士里的施瓦辛格,第一滴血里的兰博还要an!”夏流瞅了一眼,难得地夸奖了他一句。虽然心里不敢承认,但这钱花得还是挺值的,量身定做的西服穿起来那感觉就是不一样,特别适合刘盲这种肩宽体胖,身材魁梧的男士,打上一根领带后,那股男人的精气神都给彰显出来,特别的合身。唯一有些缺陷的是他的眼神,当黑社会的人眼神都很犀利,而他的眼神虽然有神,却没有他们那种杀气,所以配上一副墨镜就可以完美地遮掩住这个瑕疵。
“谢谢老大的夸奖,虽然说的很夸张,但是我:()霸道千金爱上街头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