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会打猎嘛,他肯定把手艺传给你了,我要是你啊,我才不在这儿瞎浪费劲儿呢。”
“肯定进山打猎去了。”
这道理他林默当然知道了,这不脑子一开窍,就心疼老娘。
老娘一天挣8个,自己一天不来就扣12个,相当于老娘的辛苦劳动,啥也不是,白瞎。
“林哥,你是不是真继承了手艺呀?”苗青松心里很馋打猎的手艺的:
“能不能教我一手?我真不乐意在这浪费时间,要是我会打猎的手艺,我天天搁山里不出来。”
林默眯着冷眼盯着他,肚子里也起了嘀咕。
他确实继承了老爹的手艺至少七八成,再加上已经活了一辈子,刷了一大堆小视频,见识远比现在的人多得多。
他还知道从村子往东直直的走个50里路,就是毛子国的布谢市了。
现在的毛子靠着卖石油,肥得流油。
不光粮食多,工业尿素也大规模量产呢。
不像眼下的东北,平时屙的金水都得攒下来当肥料用。
攒够了到施肥月了,再用村集体的大锅煮粑粑,、。
整个村都臭气熏天。
肥得流油的毛子都在追求野味儿和山货,顿顿用蜂蜜抹面包,喝茶也得加蜂蜜。
要是能打猎到野味儿、采到野蜂蜜,再设法摸寻到布谢市的黑市。
用野味儿换麦子。
旷工几天扣的工分,一波就回来了不说,还能富余下来精粮,甚至钱。
决定了。
林默鬼鬼祟祟蹲下,对苗青松说悄悄话:
“明儿敢不敢一起旷工?我进山打猎,你给我打下手,不光能跟我学手艺,我还分你点儿野货。”
这话,刺激啊。
可是苗青松又怕旷工会被亲爹当抽成陀螺。
“至少一只野兔少不了你的。”林默补上一句极致诱惑。
“好!”苗青松被诱惑得不再犹豫。
陀螺就陀螺了,拎着野兔回家,兴许就不用挨抽了。
次日一早,林默浑身疼得像要散架。
挣扎着天还没亮就骨碌起床。
鬼鬼祟祟地背上老爹的遗产,去到后山跟苗青松汇合。
“今天,我先教你怎么赶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