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些都建立在咱们能开互市的前提下,脱欢王子,你不会指望古默特人和大兴人互相拿刀砍的时候我还能给你送什么海货干菜吧?”
脱欢点头:“我明白,那么,这个请你收着,作为信物。”
他说着,从腰间解下了一个牛骨雕成的哨子,上面还浮雕了一些图案,很是精美。
“这是我用来召唤部族勇士的哨子,无论何时,只要你站在古默特的草原上吹响哨子,古默特人就会来帮助你。”
余年犹豫地用指尖接过挂绳,这哨子通体莹润,显然已经用了很久,泛着一种如玉的色泽。
“那我现在在这儿吹,你们的人也会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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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欢摇了摇头:“太远了,听不见。”
说完,他就跟余年大眼瞪小眼。
“要么,你给我换个信物,这个太贵重了。”余年心想,这东西也就是说着好听,什么用也没有!
脱欢腰带上挂了好几个小玩意儿,余年眼睛巡过去,忽然一亮,指着一个绿松石雕琢成的圆环道:“要不你给我这个吧!”
“呃。”脱欢王子难得的脸上显出为难来。
“很贵重?”余年好奇地看着他。
“不,”脱欢只是犹豫了一下,便从腰带上解下交给她,“一点也不贵重,不过请你一定不要丢了,送海货来的时候还给我。”
他一边交得干脆,一边又密密叮嘱,搞得余年大起疑心:“这东西到底有什么意义?”
这绿松石环颜色美丽极了,色泽浓得像是把青山绿水都凝结在一块石头里,下面还有蓝宝石镶嵌而成的流苏,尽管没有大兴的金银匠人手艺那么精致,仍然不失为一件珍贵的珠宝。
余年看得:()嫁给傻子后,我靠赶海赚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