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名词。
她的话就是魔主的话。
姜思从袖子里摸出一个荷包,轻飘飘地甩给了李裕。
她眯着眼睛嘻嘻笑道:“主人说在皇宫里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与你有关的。”
李裕打开荷包发现里头只是一撮黑发。
一时间犹疑起来,道:“这是做什么?”
姜思玩着自己的手指,笑容狡黠:“这是温如惜的头发,明和便是你当初非要离开魔卫的原因吧。”
她这么一说,李裕的神情便痛苦起来。
坚挺的腰背微微弯曲。
他苦涩道:“是……”
姜思见他迟迟没有动手,便道:“你自个怎么不算算时间,别告诉我离开魔卫后你连这等小事都不会了。”
“你真不知道温如惜是你的孩子?”
宛若一道晴天霹雳,炸的李裕脑瓜子嗡嗡作响。
堂堂七尺男儿竟红了眼眶,他抓着姜思的小臂,颤声道:“当真?”
姜思被他铁钳一般的双手抓的生疼,眼泪都要痛出来了。
她用力甩开手臂,道:“主子说的还能是假的不成?!——你快放开我!”
李裕铁塔一样的身体咚咚咚地在原地走来走去,面上的神色说不出来是喜还是悲。
他又哭又笑,嘴里一直念着明和的名字。
“温如惜……温如惜……如昔,一如往昔……”
“原是这样……原是这样……明和,是我对不住你啊……”
俨然一副疯魔样。
姜思可比墨卿与八卦的多,她戳了戳李裕的手臂,好奇道:“你跟那明和到底是怎么回事?”
能让李裕脱离魔卫,这是得多爱这个女人?
魔卫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也不是你说离开就能离开,更别说李裕甘愿抛弃魔身化作一个普通的凡人了。
这里面种种艰辛无法言说,光是一句便足以概括——死了又活。
得先死了,才能活。
而且这死还不是一般的死,是灵魂身躯全面的涤荡,这可比死痛苦多了。
人间界老说的什么凌迟,跟这比起来都算是小儿科。
李裕缓了好半天才温吞的说道:“我同明和也是因一次出任务时,偶然相遇的……”
魔卫不是日日都当差,跟人间界的禁军一样也是有轮休的时间的。
那年李裕带着一小队魔卫来人间界收拾不大安分的那些烂摊子。
事情解决的比想象的还要快得多。
于是李裕大手一挥,说现在这人间界休整两天。
魔卫们自然是喜不胜收。
该吃酒的吃酒,该逛青楼的逛青楼。
真正的魔是不会随便对凡人下手的,掉面子不说,就说凡人的那点血气哪能跟修士们相比?
哪怕只是个刚筑基的小修士,都比这些个嚼起来都嫌咯牙的凡人好得多。
人间没什么值得他们多留念的,唯独吃喝玩乐,这人可比魔会的多了。
在享乐这一事上,还真是只有人间界是最快活的。
李裕秉承了墨卿与一贯的作风,不爱喝花酒,脑子里也都是修炼,但他喜血食。
刚跟其他魔卫分开,他就闻到了修士的味道,实力不强,血气却十分旺盛。
李裕被勾起了贪念,顺着气味就直奔郊外的乱葬岗那处地方。
那修士说了什么李裕已经记不清楚了,他的脑子里只有落难公主倒在泥土里,无助望着他的那副情形。
大夏民风开放,并没有说什么女子就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习俗。
是以,明和经常微服独自一人跑到荒郊野岭采风。
这么多年都相安无事,谁知偏偏就今日被人抓了去,还要将她活埋!
半截身子都被插萝卜似的填了一半。
明和并不是个软弱性子,即便被布塞着嘴巴,身上狼狈不堪,但那一双眼睛确实明亮清澈的很。
冷冷的目光死死地盯着那个要将她杀了的修士,似乎死后化作厉鬼也要缠着他一般。
李裕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死在他手底下的红粉骷髅都不晓得有多少。
但独独那一个眼神,真真切切的永远记在了他的心里。
他甚至没有多做他想,抬起魔刀就将那人砍菜切瓜一般削了个面目全非。
鲜血喷了明和一脸,但她并没有露出什么惧意